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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7-04-21 08:53:3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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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府办〔2017〕54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东莞

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

采购限额标准》及《东莞市2014年

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

额标准》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鉴于《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适用期已过,市政府决定,2012年1月20日印发的《东莞市2012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2〕9号)及2013年12月25日印发的《东莞市2014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东府办〔2013〕163号),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废止。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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