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3〕32号
关于印发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意见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3月15日
关于推进都市农业发展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十八大报告精神和市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发展集生产、生态、生活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促进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现就我市推进都市农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发展都市农业,转变农业发展模式,是我市顺应现代城市发展趋势而作出的战略部署,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实现高水平崛起的现实需要。
(一)发展都市农业是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重要举措
现代城市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必须依赖农业的支持和保障,走生态文明的发展道路。都市农业是新型的、可持续的城市经济形态,是利用农业资源和农业景观,把城市与农村、农业与旅游、生产与加工,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与第三产业结合在一起,对农业的经济、生态、社会、文化等多种功能进行全面开发的“接二连三”的综合产业。都市农业不仅能够满足城市对安全、优质、鲜活农产品的需求,还可以为城市营造田园风光、绿色景观和生态屏障,为人们回归自然、休闲旅游、体验农家生活、感受农耕文化提供场所。纵观经济繁荣、生态优良的现代化城市,都建立了完善的都市农业体系。我市要顺应时代潮流,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加快发展都市农业,尽快建立与现代城市发展相适应的都市农业体系,推动经济与生态的良性循环、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都市农业是推动农业转型升级、提升农业产业水平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市农业产业不仅明显滞后于二、三产业的发展步伐,也相对落后于国内部分同类型城市的发展水平,与我市的经济地位、城市形象很不相称。在城市化背景下,我市农业只有加快转型升级,全面拓展经济、生态、旅游、文化、科普功能,才能继续又好又快发展。都市农业作为一种新的产业形态和生产方式,可以促使农业由功能单一的经济产业转变为功能多样的综合产业,从而实现农业转型升级。因此,我市必须大力发展以绿色生产、科技汇集、高质高效、观光休闲为主要内容的都市农业,充分发挥农业的保障供给、保护环境、调节气候、涵养水土、平衡生态、科普教育、休闲旅游、传承文化等功能和作用,进一步有效解决当前农业发展面临的特色单调、功能单一、产业低端、产品低质、产出低效等问题,推动农业产业取得新突破、实现新跨越。
(三)发展都市农业是提升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
传统农业、城郊农业是当前我市农业的主要形态。传统农业、城郊农业由于存在生产投入不足、产业链条单一、经济体系封闭等缺陷,导致农业生产效益低下,农民收入微薄,无法摆脱产业弱质化的地位。都市农业是一种高投入、多功能、全产业链条的新型生产体系,通过优化土地、资金、技术等生产要素的配置,促使农业生产与加工、商贸、休闲、旅游紧密结合,有效实现农业的高产出、高品质、高效益、高附加值。因此,我市加力推动都市农业发展,可以加速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加快开发农业的生产、生态、生活功能,使农业与二、三产业紧密融合,全面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和附加产值,拓展农民就业增收空间,有效破解当前农业弱质、农民弱势、农村落后的局面,使农业成为富民强村的新型产业。
二、思路目标
(一)总体思路
坚持农业服务城市、依托城市、融入城市的基本定位,在发挥农业的食品供给、农民就业等基本功能的基础上,全面开发农业的平衡生态、优化环境、观光休闲、文化传承、科普教育等拓展功能。力争至2020年前,以园区为平台,以产业为核心,以科技为动力,基本构建起以“土地集约、田园优美、特色鲜明、技术集成、效益显著”为标志的都市农业发展体系和科学合理的农业发展格局,使农业更好地适应城市、服务城市,构建新型的工农关系、城乡关系、人与自然关系,促进生产空间高效集约、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实现农业与城市的互补融合、共生共荣,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协调发展。
(二)主要目标
我市发展都市农业的主要目标是“六化”,即:“平台园区化、经营集约化、产业特色化、生产科技化、产品品牌化、形态休闲化”。
——平台园区化。着力加快园区的规划建设步伐,通过做强核心产业、延伸产业链条、拓展休闲功能,将农业园区打造成为都市农业的示范窗口与样板基地。到2020年前,基本建成14个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科技含量高的市级农业产业园,力争其中8个以上列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推动1-2个农业产业园创建国家级现代农业园区。出台扶持政策,鼓励支持镇街规划建设连片面积300亩以上的综合型或专业型的镇级农业产业园,打造农业亮点和精品。争取到2020年前,每个有农业份额的镇街建成1-2个300亩以上的农业产业园。
——经营集约化。将农、林、渔、旅等各大要素集聚整合,统筹开发和集约利用田、园、山资源,推动农林渔综合发展、农商旅集约经营。积极推行土地、资金、技术集中的集约化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土地产出率,通过生产集约化推动生产高效化,着力改变现行的粗放型农业生产经营局面,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加大农业环境整治力度,建立违法养殖场、窝棚的治理长效机制。到2020年前,实现农业规模化、集约化程度大幅提高,全市规模经营率达80%以上。
——产业特色化。大力挖掘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业品种资源,以改良品种、创建品牌、规范技术标准为切入点,做大做强荔枝、蔬菜、香蕉、观赏鱼、龟、鳖等传统优势产业,加快发展花卉苗木、草莓、优质种子种苗、食用菌、生物技术等高效新兴产业,积极建设特色产业带、特色产业村。到2020年前,打造以大岭山、大朗、厚街、虎门、黄江、谢岗、樟木头、清溪、塘厦等镇为主的优质荔枝产业带,建成5-10个荔枝专业村;打造以清溪、塘厦、谢岗、道滘、中堂、麻涌、东坑、横沥、桥头、东城、万江等镇街为主的名优花卉苗木产业带,建成3-5个花卉苗木专业村;打造以谢岗、石碣、道滘、石排、虎门、麻涌、中堂、高埗、厚街、东坑、塘厦、清溪等镇街为主的优质蔬菜产业带,建成3-5个蔬菜专业村;打造以麻涌、中堂、洪梅、望牛墩、沙田、谢岗等镇为主的优质香蕉产业带,建成3-5个香蕉专业村;积极发展以桥头镇为主的时尚荷花产业带;打造以石排、石碣、沙田、中堂、高埗等镇为主的东江沿线特种水产产业带,建成2-3个特色水产养殖村;依托塘厦、清溪、常平、寮步等镇,打造以广东菇木真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核心的食用菌产业带;依托市农科中心、市生物所、市粮作花卉所、市蕉菜所、石龙镇农星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打造优质园艺作物种子种苗产业带。
——生产科技化。积极运用现代科技改造农业、现代设施装备农业,促进农业生产的品种优良化、技术先进化、管理科学化、生产标准化。紧跟国内外农业科技发展的步伐,大力引进农业高新适用技术,推广优新品种。依托市级农业科研单位,优化整合农业科研资源,积极推进产学研结合,建立市级农业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和农业高新技术孵化中心,提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依托农业产业园、规模化农业生产基地,大力推广应用节水灌溉、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立体种植、绿色防控、工厂化栽培等先进适用技术,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和农业高新科技展示窗口。通过加强农业科技研发示范推广,使科技进步、科技创新成为推动都市农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到2020年前,主要农作物优良品种及先进种养技术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70%以上。
——产品品牌化。积极引导农业企业和其他生产经营组织强化农产品的精品意识、名牌意识,大力开展农业品牌创建工作,培育发展特色产品和优势品牌,力争在荔枝、香蕉、蔬菜、食用菌、观赏鱼、龟、鳖等方面打造一批享誉度高、具有东莞地方特色的农业品牌。力争到2020年前,新增中国驰名商标、广东省著名商标(涉农类)8个,新增广东省名牌产品(农业类)15个,新增获“三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产品认证)的农产品30个,农业名牌产品、“三品”认证农产品的数量分别达到50个、150个,大宗农产品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
——形态休闲化。发挥我市及周边城市人口众多、旅游休闲需求旺盛的特点和优势,大力发展休闲农业。突出挖掘农业的生活休闲、耕作体验、科普教育功能,使农业由功能单一的产业向集生产、生态、休闲、旅游、科普于一体的多功能产业转变。依托农业产业园、特色产业带、规模化生产基地,创建一批以“耕作体验、田园观光、产品采摘、文化传播”为主题的观光农园、休闲农场。力争到2020年前,建成观光休闲农业示范点10-20个,开辟农业旅游线路5-10条。
三、重点工作
(一)推进规模经营
1.稳定现有农地。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加强对现有基本农田、一般耕地的保护,严格控制土地开发。严格执行现有的农用地管理政策,对土地规划调整、土地置换等事项从严审核把关。凡是划入农田保护区的耕地、园地、鱼塘,原则上不得调整用地规划、变更土地用途,确保规模农地有稳定的经营年限。重点加强对农业产业园、标准化农田、规模化农地的规划控制,在下一轮土规控制期限内最大程度地保持用地性质不变。通过保护和稳定农地,保障农业发展的基本空间,增强土地承包者长期经营、长远投资的信心,为农业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2.鼓励农地流转。出台土地流转政策,设立财政扶持土地流转专项奖励资金,推动农业用地的良性流转和高效集约,促进农业土地资源配置市场化。着重引导鼓励弃耕、厌耕以及生产规模偏小、经营管理粗放、种养效益不佳的农户,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促使分散低效的耕地逐步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流转,为推行规模化经营、标准化生产、机械化耕作奠定坚实基础。借鉴上海等地的经验,建立镇级土地流转平台,促进农地流转的信息公开化、交易透明化、操作公正化、程序规范化。把好土地流转的门槛和方向,确保实施土地流转之后生产管理水平和土地产出效益明显提升。
3.引导规模种养。大力鼓励支持农户、合作组织、企业开展适度规模经营,积极引进应用国内外名特优新品种和各类先进生产技术,推进农业种养规模化与良种良法集成化。
(二)加强基础建设
1.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结合基本农田保护,继续推进标准农田和鱼塘建设,完善农田、鱼塘的道路、排灌、绿化系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进一步完善投入机制和考核机制,增强镇村建设高标准农田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在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尽快制定全市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和工作实施方案,全面推进农田水利设施建设。
2.加快农业园区建设。加快完善市级农业园的基础设施和生产设施,尽快建成一批设施完善、装备精良、生产高效的现代农业示范区。落实农业园区用地政策,可按园区面积5%的比例建设一定标准的生产生活配套设施及农业观光休闲设施,其用地按农用地管理,涉及的建筑物按临建形式处理。参照一些地区的做法,增加园区民防功能,灵活解决配套设施用地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鼓励镇村和社会力量通过农业综合开发和规模经营,全面清理违法养殖场和窝棚,实现对非法养殖和农田违规搭建的长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
3.推进设施装备建设。逐步提高设施农业补贴标准,加快推广温室大棚、喷滴灌、控温控湿、防雨防霜防虫、工厂化养鱼等设施农业装备推广,努力提高设施农业发展档次。积极开展设施农业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努力构建设施农业发展产业带,在全市逐步形成以农业园区为龙头,设施农业示范基地为载体,高、中、低档设施相兼顾的设施农业发展格局,全面提升全市设施农业发展水平。每四年调整一次《东莞市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扩大补贴产品范围。探索建立农机作业燃油补贴机制,加快实用农业机械推广步伐,提升全市农业机械化综合水平,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监理,提高农业机械安全使用水平。
(三)完善科技体系
1.激励科技创新。完善现有的农业科技体制,强化农业科研机构的公益属性,逐步加大农业科技投入。在“科技东莞”专项中,每年安排不低于900万元农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大力支持服务都市农业的科技创新项目。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提升科技和金融引领农业转型升级能力。加强与国内外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的合作,争取将我市创新团队培育、重大课题立项、创新平台建设纳入全国、全省农业科研创新体系中,从资金投入和条件建设方面给予大力支持。以“市院联姻、科技合作”模式,依托农业科研单位与国内著名高校和研究机构共建都市农业科技创新中心,推动高素质人才和重大科研项目向我市聚集、重大科研成果在我市孵化应用。改善考核机制,努力营造科研人员潜心研究的政策环境。优化项目管理,实行定向委托与自主选题相结合、稳定支持与适度竞争相结合。创新激励机制,逐步提高市级农业科技人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促进高素质科技人才的引进,进一步稳定农业科技队伍和优化人才结构。
2.加强技术推广。不断完善市、镇、企业(中介)三级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加强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条件建设和队伍建设,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新机制。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岗试点,选拔大学生到基层农技推广机构担任特岗人员。加强农业技术推广投入,安排农业技术推广专项资金,加大主导品种、主推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支持和鼓励市级农业科研与技术推广单位与农业企业或农户合作建立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基地,深入实施科技入户工程,培育科技示范户,推广普及先进适用技术,不断扩大科技应用示范点的覆盖面。构建并完善农业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提升农业信息化程度。实施“阳光工程”项目,大力培养农业科技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和新型农民,积极引进农业高层次人才,建立市、镇、村多级农技推广队伍。
3.扶持现代种业发展。科学编制我市现代农作物种业发展规划,明确我市未来十年现代农作物种业的战略方向和发展蓝图。着重通过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营造全市现代种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围绕我市的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重点开展荔枝、蔬菜、香蕉、花卉、食用菌等种子种苗的引进、选育和商品化繁育,建设种源保护和良种繁育基地。整合市级科研单位的力量,创建上规模、上档次的种子种苗中心,构建全市现代种业生产科研、试验示范、展示展销的主平台。扶持种子企业做大做强,推进企业构建商业化育种体系,培育催生一批有优势、有特色、有核心竞争力的种子企业。加强种子市场监管,组织开展种子执法专项行动,保证生产供种安全。
(四)壮大产业主体
1.催生新型农业企业。支持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立足本土建设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实行特色种养、观光旅游、科普教育等多元化经营。加快农业生产企业化步伐,通过本土培育、外地引入的方式,催生一批以农业生物、农业装备、植物化工、农产品贮藏保鲜和精深加工为主业,经营理念新、经营机制好、生产水平高的实业型农业公司,使之成为发展都市农业的中坚力量和经营主体,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经营管理水平,实现产品特色化、产业高级化、产出高效化。
2.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鼓励农民兴办专业合作和股份合作等多元化、多类型合作社。增加农民合作社的数量规模和分布范围,实现对主导产业、特色产品的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农民合作社的生产互助、生产指引、生资采购、种苗供应、技术培训、良种推广、农机应用、产品销售等功能,切实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实施财政奖励扶持,对联结带动能力强、管理规范的农民合作社给予资金奖励和项目扶持。落实设施农用地政策,合作社生产设施用地和附属设施用地按农用地管理。
3.培育农产品物流企业。积极培育一批农产品贮存加工、冷藏保鲜、冷链运输企业,加快发展农产品物流,建立与都市农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农产品物流体系。大力培育发展农产品电子商务企业,发展特色农产品网上交易、连锁销售和农民网店,转变农产品销售模式,减少中间环节,推进农产品物流电子化,进一步提高农产品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鼓励扶持农民合作组织、农业企业经营农产品物流业务,鼓励支持农商对接、农超对接,促进鲜活农产品高效、安全地流通销售。
(五)发展休闲农业
1.建设市级农业展示中心。采用市财政投入或企业投资、市财政奖补等方式,选择合适地点,规划建设一个集科普教育、科技示范、旅游观光、对外交流功能于一体的市级农业展示中心,建立我市开展农业对外交流、展示城市形象的主要窗口和宣传推介特色产品、举办重大农业节庆活动的基本平台,提升东莞农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2.建设市级渔业展示中心。在自然条件较好、已形成一定产业基础的农渔业旅游观光园区内,采取市财政投资、企业运作、科研支持的方式,建设设施养殖和文化内涵型渔业展示平台,形成集休闲与公益、文化与科普于一体,以中国金鱼种质资源库、鱼文化博物馆为主要内容的水族(金鱼)文化产业园。
3.建设农业博物馆。在具有深厚农耕文化底蕴的地方,规划建设一座公益性质的市级农业博物馆,陈列展览东莞的农耕历史和农业时代的辉煌成就,弘扬农耕优秀文化,传承农业文明精华。
4.创办农渔业休闲基地。探索创办一批集花果菜鱼等多种要素的休闲农场、观光农园,统筹发展粮食作物、经济作物、花卉园艺作物,打造一批花卉、蔬菜、水果种植示范村和休闲农业产业带。借鉴长三角地区的经验做法,完善现有农业产业园的旅游休闲功能,配套必要的设施,将园区建设成为农业休闲的新场所。支持条件具备的市级农科单位、专业渔村完善基础设施和景观设施,依托生产、科研资源,开发以田园观光、耕作体验、花卉认种、果菜采摘、科普展示、教育培训为主题的休闲农业项目。鼓励扶持镇村依托家庭农场、特色农业基地积极发展乡村旅游和休闲农业。认定一批市级休闲农业示范点,积极创建国家级、省级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采用奖补形式,由市财政对创办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示范点的单位给予资金扶持。探索在园区内建立由经营者承担环境整治责任的机制,使园区始终保持良好的生产环境和生态环境。
5.开展农业文化节庆活动。以农业园区作为平台,定期举办以传统农耕文化展示体验、特色农产品展销推介、农业旅游观光为主题的农业文化节,做强东坑“卖身节”、桥头“荷花节”、麻涌“香飘四季”、横沥“百年牛墟风情节”、寮步“千年香市”等节庆项目,打造我市农业旅游的文化特色和知名品牌。围绕我市的特色品种和知名品牌,在其收获旺季,通过举办展销会、品评会、销售节等形式,开展农业展示推介活动,促进农产品展示交易与农业休闲、文化交流紧密结合,进一步推动休闲观光农业发展。
(六)保障质量安全
1.健全监管体系。加大财政投入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设备齐全、经费充足、技术规范、运行高效的市、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全面落实食用农产品标识管理、市场准入、质量溯源和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制度。创建东莞市动物卫生及动物产品安全监管信息中心,实现动物及动物产品的信息化和智能化管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综合管理系统,实现对生猪、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质量安全状况的实时动态监控。
2.提高本地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农业科研单位为技术支撑,以农产品生产企业、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主体,大力推行农产品全程标准化生产,逐步扩大标准化生产面积。加大财政奖补力度,支持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大户建设一批蔬菜、荔枝、香蕉、水产品标准化生产基地,提升本地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和安全水平。积极开展农产品名牌创建和“三品”认证,逐步增加优质农产品的规模和数量。
3.加强外地调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进一步深化产销联建,不断完善供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规范异地供莞农产品的日常监督检测工作,加强与供莞农产品生产基地农业、畜牧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建立健全跨地区、跨部门信息互通、联防联控的监管机制,提高我市“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和保障供应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要转变思想观念,将农业同时确立为绿色生态产业和城市公共事业,使农业真正成为城市经济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不断巩固和提升农业的基础性地位,扭转农业弱质化、边缘化的局面,积极营造鼓励支持农业发展的良好氛围。各镇街要真正重视农业,将农业工作摆上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全面加快都市农业发展步伐,努力打造一批都市农业的典型和样板,推动农业高水平崛起,实现农业现代化与工业化、城镇化同步推进和协调发展。全市都市农业发展的日常工作由市农业局牵头负责、职能部门协作配合,重大事项由市分管领导召集相关职能部门协调解决。各镇街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工作机制,为都市农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加大财政投入,完善资金扶持
市财政每年安排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业产业园建设、市级农业(渔业)展示中心建设、高标准农田(鱼塘)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农地流转集约、农业产业化组织培育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业物质装备建设、农业标准化生产基地建设、农业品牌推广、休闲农业发展、农产品现代物流等。设立必要的农业奖励项目,对在生产、科研、示范、基建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效和重要贡献的单位、组织、个人,由市财政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完善基本农田生态补偿机制,适时调整补偿标准。用好生态补偿资金,从中提留一定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基础建设和农业产业发展。各镇街也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财政支农的工作方针,根据财力增长情况,不断加大本级财政支农投入力度,为农业产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三)增进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市、镇两级要从科学发展的高度,将都市农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结合农业资源和区位特点,因地制宜做好都市农业产业布局,并配套出台差异化政策,扶持农业产业,促使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持续发展。规划、国土、发改、水务、宣传、文化、旅游、经信、外经、环保等部门,要分别从城乡规划、用地保障、项目立项、农田水利、形象推介、文化建设、旅游开发、招商引资、环境保护等方面为都市农业发展创造优良的政务服务环境,提供相关政策支持。
(四)加强内联外引,促进交流合作
加强与珠三角和长三角地区同类型城市、台湾地区农会和农业企业以及农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交流合作,积极创造条件,吸引外地知名农业企业到我市创办现代农业生产示范基地,引入先进技术和新优品种,提高我市农业的技术含量和经营管理水平。组织农业工作者赴国内、境外、国外参观考察农业,深入学习借鉴农业发达地区发展都市农业、精致农业、休闲农业的先进理念和成功经验。重点加强与台湾在农业优良品种、种质资源和先进栽培技术方面的交流合作,将台湾名优花卉、水果及农产品加工、储藏、保鲜技术作为引进重点,争取在花卉、水果、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引入一批台商投资项目,促进我市农业结构优化。
(五)严格督查考核,确保工作落实
市农业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围绕都市农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实施细则,着重在财政投入、用地支持等方面出台具体的配套政策,确保每项任务能够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对镇街贯彻落实都市农业政策进行工作督查,对于都市农业发展成效突出的镇街,由市农业局提请市委、市政府在每年全市总结表彰大会上通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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