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2011〕23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2011年扶持共建产业
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东莞市2011年扶持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三月三日
东莞市2011年扶持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中西部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指导意见》(国发〔2010〕28号)和广东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移工作的若干意见》(粤府办〔2010〕61号)有关精神,结合省委、省政府《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现“四年大发展”工作方案》(粤办发〔2010〕28号)和市委、市政府2011年“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东莞”的总体部署,在2010年共建园区建设取得实绩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招商引资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实施产业转移和劳动力转移的战略部署,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推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向深度和广度发展,突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产业结构调整升级为核心,遵循市场主导,政府推动,资源共享,共同推进,加快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的建设步伐,实现东莞、韶关和惠州三市优势互补、协调发展、互利共赢。
二、基本原则
(一)市场导向原则。运用市场经济的规则、方法和手段,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的主导作用。
(二)优势互补原则。充分发挥东莞在招商引资、发展工业及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以及韶关、惠州在土地、水电和劳动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实现双方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三)集约化发展原则。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对产业进行相对集中布局,合理选择承接的产业类型,有针对性地进行招商引资,重点引进产业集聚度高的产业,培育、发展集群经济和循环经济。
(四)利益共享原则。在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内转移企业所缴纳的流转税、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按一定比例分成,实行利益共享。
(五)可持续发展原则。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要遵循产业发展政策、产业发展规划、城镇建设规划及环境保护规划,努力实行热、电联供和污染集中控制治理,加强环境保护,防止环境污染,实现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三、工作目标
根据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实际情况,注重实效,稳步推进,不断完善园区投资环境,坚定不移地走生态文明发展道路,坚持在保护中发展,围绕破解经济建设与生态保护的矛盾,着力强化生态环境建设,打造特色鲜明的宜居园区和环境友好型产业带。积极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加强多方联动,提高共建园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继续加强招商引资力度,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园区规范化、集约化发展,增强重点产业集聚能力,促进园区建设规模效应,努力实现跨越式发展。2011年力争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各项经济指标增长10%以上。
四、产业转移项目引入计划
按照《广东省产业转移区域布局指导意见》有关规定,结合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实际情况,积极引进污染较低、技术含量较高、带动能力较强的项目,重点发展装备制造、高科技、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金属加工等行业,逐步把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成东莞及珠三角地区相关产业的原材料和产品重要供应基地。2011年,我市计划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投资总额29亿元以上,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投资总额12亿元以上。其中,我市协助东莞(韶关)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22个以上,协助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引进项目9个以上。
五、推进产业转移的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营造园区发展氛围。由东莞市产业合作办公室专职负责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开发建设和招商引资协调工作,并派驻工作人员常驻莞韶、莞惠转移园,与园区管委会一起参与规划设计、征地拆迁和招商引资工作;我市政府与韶关、惠州两市政府每季度分别召开1次联席会议,研究落实促进园区发展的政策措施,解决园区开发建设和管理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市党政领导班子成员不定期到韶关、惠州与两市主要领导磋商共建事宜,实地考察园区建设进度;进一步巩固和完善共建工作机制,及时解决园区建设中遇到的问题,确保有关政策和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巩固两个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和松山湖科技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促成我市在韶关和惠州龙门的企业成立商会。
(二)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推介园区投资环境。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宣传手段,推广两个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相关政策措施,让社会各界更加了解我市产业转移相关情况,以及两个园区投资环境,提高园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我们主要采取以下五种方式宣传推广:一是印发各种宣传小册子及海报,制作多媒体光盘;二是印发简报,每年保证制作10期以上;三是在高速公路边、市区主要路段设置广告牌进行户外宣传;四是在东莞时报组织专版报道;五是邀请各大媒体到园区进行实地采访考察。
(三)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确保企业落户园区。与韶关、惠州两市政府分别联合举办1次以上产业转移园招商引资活动,根据实际情况适当举办玩具、家具等专题招商活动,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入园投资建设,确保2011年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园引进项目达到22个和9个以上;优化园区招商条件,加强与有意向投资企业的沟通联系,提高服务质量,着力为企业排忧解难,提高项目落地成功率;组织我市有投资意向的企业赴两个共建产业转移工业园考察,引导我市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参与投资园区开发建设,引导我市各镇(街)、市有关单位在招商引资或用地审批过程中,对不适合在东莞发展,而又符合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发展的项目,积极引导进入园区。针对莞惠产业园产业基础薄弱等实际情况,组织我市产业基础发达,经济实力雄厚的重点镇街到龙门考察,探索“园中园”等园区发展新模式。
(四)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2011年内由东莞市财政分别安排5000万元用于莞韶、莞惠转移园建设。根据《东莞市投入东莞(韶关、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投入资金的监管制度,实行联合审批与网上审批,确保投资的绩效与资金的安全。同时,设法通过省、市投入的财政资金撬动银行资金,并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产业转移工业园建设,确保园区获得持续的建设资金投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果。
(五)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加快园区开发建设。一是开展考察调研,开阔视野。计划在2011年5月、9月组织“双转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分别到梅州、河源及阳江等省内产业转移工业园及江西赣州、江苏苏州及湖南永州等工业园开展调研考察工作,加强与各地的交流合作,借鉴经验,开拓思路;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宣传推介园区。计划在2011年3月举办共建园区建设新闻发布会,发布两个园区2010年发展成效和2011年工作计划,宣传推介东莞(韶关)、东莞(惠州)两个园区优惠政策和投资环境,吸引更多的企业家到园区投资,参与园区开发建设;三是举办高峰论坛,拓宽工作思路。计划于2011年8月举办产业转移工业园高峰论坛,组织国家及省有关专家、市有关领导及有关部门、两个园区管委会领导、各镇街分管领导和商会负责人、企业代表等参加,聆听专家观点,洞悉产业趋势,创新合作模式。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