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府办函〔2020〕659号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度全市
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
考核情况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2019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根据最新年度土地变更调查现状数据显示,我市耕地面积为53.87万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30.69万亩,均高于省下达我市的耕地保有量任务(36.87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30.57万亩)。2019年,省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计划指标4289亩,当年实际使用1958亩,未突破计划指标,全市连续19年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同时,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经济补偿制度不断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基本完成,重大项目用地服务保障持续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升,各镇街(园区)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履行情况取得了明显成效。但考核过程中仍发现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个别镇街违法违规用地现象仍较为突出;二是“三旧”改造项目有待进一步加快;三是土地收储任务完成率偏低。
二、考核结果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府办〔2020〕63号),2019年度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设综合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同时设耕地保护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土地执法监察考核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考核结果如下:
(一)综合考核。根据对各镇街(园区)耕地保护、节约集约土地、土地执法监察、“三旧”改造、重大项目用地服务、土地收储等6项工作的考评,清溪镇获一等奖,凤岗镇、大朗镇获二等奖,麻涌镇、塘厦镇、高埗镇获三等奖。
(二)耕地保护考核。根据对完成耕地保有量、完成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耕地保有量对全市耕地保有量的贡献、耕地占一补一落实情况、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建设、完成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完成往年高标准农田验收、做好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年度高标准农田配套资金落实情况等9项指标的考评,麻涌镇获一等奖,沙田镇、道滘镇获二等奖,大朗镇、厚街镇、凤岗镇获三等奖。
(三)土地执法监察考核。根据违法占用耕地、基本农田的整治情况,违法占用除耕地、基本农田之外地块的整治情况,土地执法综合监管情况等3项指标的考评,清溪镇获一等奖,谢岗镇、东坑镇获二等奖,凤岗镇、桥头镇、东城街道获三等奖。
希望获得奖励的镇街再接再厉,继续推进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坚定不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定不移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争取自然资源管理工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再上新台阶;其他镇街(园区)尤其是考核排名靠后的镇街(园区),要认真查摆问题、剖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土地执法监察、“三旧”改造、土地收储等工作。
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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