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刘宁、陈建枝同志职务任免事项通知如下:
刘 宁 任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正处级);
陈建枝 免东莞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职务。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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