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东莞市万江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有关要求,就《东莞市万江街道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制定有关事宜作说明如下:
一、制定目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做好《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实施的空间保障,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全域全要素配置,对街道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作出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与空间品质,推动品质魅力万江建设,促进区域生态协调发展,谋划万江街道新蓝图,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制定本规划。
二、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
4.《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5.《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
6.《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
7.《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8.《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9.《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
10.《广东省都市圈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指引》
11.《东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12.《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13.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三、适用范围
规划范围为东莞市万江街道行政辖区内国土空间,总面积48.51平方公里。规划基期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近期到2025年,远景展望到2050年。
四、主要内容
(一)总则
(二)目标定位与空间战略
(三)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
(四)农业空间与乡村振兴
(五)生态空间与自然资源保护利用
(六)城镇空间与功能优化
(七)历史文化和特色魅力空间
(八)基础设施支撑体系
(九)国土修复整治与存量更新
(十)规划实施保障
东莞市万江规划管理所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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