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政策文件: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道滘镇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近日,镇人民政府印发了《道滘镇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自2025年6月14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8月31日。现就《实施办法》作如下解读:
一、政策背景
为解决镇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问题,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扎根道滘,为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目标任务
结合道滘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需求,健全完善符合条件的企业人才子女教育服务。同时,根据企业经营发展和引才留才需要,适当增加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落实国家、省以及市委、市政府强化对企服务有关规定,优化企业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简化程序,优化服务,提升对企业人才子女教育公共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企业发展环境。
三、政策制定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二)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东教育规〔2025〕4号)
(三)东莞市2025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指导意见(东教〔2025〕3号)
(四)道滘镇“倍增企业”遴选考核办法(东道府〔2024〕18号)
四、文件主要内容
(一)优待范围。倍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优待重点聚焦新质生产力培育发展,兼顾规模、效益贡献、战略地位、科技投入等要素,惠及多类支柱行业和企业。
(二)学位安排规则。符合条件的企业,其高级管理、技术骨干人、特殊贡献、急需紧缺人才子女镇教育管理中心按分配指标数安排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含政府购买学位的民办学校),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免费义务教育待遇。
(三)企业人才享受优待的部分前置条件,在社保条件方面,《实施办法》明确企业人才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指标名额原则上用于安排与企业签订2年或以上劳动合同,且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满1个月(计算至当年5月31日)及以上的高级管理、技术骨干、特殊贡献、急需紧缺人才子女入学。在户籍条件方面,《实施办法》规定的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指标,原则上适用于符合条件的非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五、新旧政策差异对比
(一)新增对人才的定义。本办法所称企业人才是指我镇镇倍增企业聘用的高级管理、技术骨干、特殊贡献、急需紧缺人才。
(二)放宽社保缴纳年限。将社保缴纳年限放宽至1个月(旧政策要求至少缴纳社保满1年);
(三)优化考核指标。对企业营业收入增长率的考核改为“近两年年均增长15%”或以上,同时不再考核企业税收增长指标;
(四)增加学位指标分配名额,降低营收档次。营收最高档次降低为8000万元,同时在旧政策基础上,对每个档次增加1个学位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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