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万办规[2025] 2号(关于印发《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的通知).pdf
为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助力企业降本减负的工作要求,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帮助有发展前景的实体企业缓解经营困难,我单位制定了《万江街道关于降低企业运营成本的措施(试行)》,现对本措施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注册地及纳税地在万江街道,承租街道所属物业及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
(二)工业企业上年度产值不少于1亿元,商贸业企业上年度营业额或销售额不少于5亿元;
(三)上年度平均租用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其中地面一层租用面积不超过总租用面积的50%,含税合计的租金和管理费平均高于16元/平方米/月;
(四)不存在违反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形。
三、减免标准
(一)对直租街属企业物业的,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
(二)对转租街属企业物业的,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减免金额由街道所属企业支出,落实运营企业给予到实际承租企业。倡导运营企业参照街属企业的减免标准,向实际承租企业同等释放租金或管理费减免让利,达到为实际承租企业实质减免2元/平方米的效果。
(三)对承租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倡导社区参照街属企业物业的做法,按企业租用面积每平方1元/月的标准减免租金或管理费。
(四)本措施减免面积用途为写字楼、仓库和厂房。
三、减免期限
每次申请最高减免期限为12个月。
四、减免额度
减免额度原则上不超过企业上年度对街道的效益贡献,街属企业承担部分最高减免金额50万元,倡导社区参照街属企业物业的做法。
五、申请流程
承租街属企业物业的企业向万江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并通过“一企一议”方式提交街道办事处工作会议集体审议。
承租社区集体物业的企业向集体物业所属社区提出申请和实施。
六、政策有效期
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万江街道经济发展局
2025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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