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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江街道社区集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5-01-15 11:38:1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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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政策:万江街道社区集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强化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和监督,促进社区集体建设工程规范有序实施,确保集体资金规范使用,有效防范化解廉政风险,我街道制定了《万江街道社区集体建设工程管理办法(实行)》(万办〔2024〕24号)(简称《管理办法》,下同)进行修订,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现对新修订的文件解读如下:

  一、 起草背景和依据

  为明确我街道集体建设工程全过程管理的规范化要求,进一步提高集体资产管理水平,根据《东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东莞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的指导意见》和《万江街道社区集体资产管理实施细则》,结合街道实际,制定了《管理办法》。

  二、 主要内容

  该《管理办法》共十七条,围绕集体建设工程在决策、审查、预算、招标、建设、结算和验收等环节明确管理要求:

  (一)明确监管责任。一是街道为属地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集体建设工程管理,合理划定部门分工、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集体建设工程提供指导服务,实施必要审查监督。二是集体经济组织为属事管理的责任主体,对工程建设 全过程 实施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集体经济组织法定代表代表人为第一责任人,明确配备工程管理人员和监事会监督的要求。

  (二)划定部门分工。根据《市通知》要求,集体建设工程根据行业领域按各部门职责实施监管。一是街道农资管理部门负责审查社区(集体经济组织)在预算、招标、工程变更等过程的民主决策程序。二是住建、交通、城管、水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等行业建设监管部门按职能对各类集体建设工程进行指导监督。

  (三)明确全过程具体管理重点要求。一是明确集体建设应具备预算和工程量清单,估算价10万元(含)以上建设工程应由具有资质的单位根据设计图纸、招标文件等资料按照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及标准编制预算。预算价在10万元(含)至50万元的集体建设工程应通过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审核;预算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集体建设工程应通过街道财政投资审核中心审核。二是集体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应按街道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三是合同价30万元(含)以上的集体建设工程应聘请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实施科学有效监管,保障工程质量安全。四是规范变更工程管理。集体建设工程因改变建设标准、调整建设方案、增减建设规模、工程量计算有误、人工或材料成本调价等原因而发生工程变更时,集体经济组织应书面列明具体工程变更清单、图纸、理据和工程量及变更工程款(施工单位估算)等情况,履行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五是明确验收管理。合同价在50万元以下的集体工程验收由理事会、监事会、工程主管等人员参加。合同价在50万元(含)以上的建设工程由行业建设监管部门、监理、设计、施工、社区书记、社区分管工程干部(属经济社的建设工程理事长要同时参与验收)、监事会(要求过半数人员参与)等多方共同开展规范验收。具体验收流程由行业建设监管部门制定和指导。六是明确工程结算要求,合同价在10万元(含)至300万元的集体建设工程结算应通过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评审;合同价在300万元(含)以上的集体建设工程结算应通过街道财政投资审核中心评审。评审后的工程价作为工程的最终结算价。七是明确相关部门合力监督,确保集体建设工程管理干净运作,化解廉政风险。

         万江街道农林水务局(农社资)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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