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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排镇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已失效)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02-02 16:10:55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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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策解读:关于《石排镇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各村(居)委会,镇机关各办公室,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

现将《石排镇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石排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29

石排镇殡葬公共设施建设“祥安计划”

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全镇殡葬设施建设,切实解决基层群众骨灰安放问题,进一步加快我镇殡葬改革步伐,根据《东莞市骨灰楼建设“祥安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05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要求,深入贯彻“生态东莞”发展战略,从妥善解决群众遗体火化后骨灰安放问题出发,切实加快全镇骨灰存放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升我镇殡葬服务水平,为建设新时代美好石排作出积极贡献。

二、总体目标

2018年开始,用3年左右的时间,以切实解决村(社区)骨灰安放需求为目标,采取镇财政投入、属地村投入和福利资金投入相结合的方式,广泛动员社会参与,大力挖掘基层资源,扶持需要兴建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村(社区)新建和改扩建一批公益性骨灰楼,逐步解决全镇基层群众先人骨灰安放难问题。

三、实施原则

(一)节约土地原则。兴建公益性骨灰楼要充分利用荒山、瘠地,不得占用耕地、林地,有集体用房的村可将集体用房改造为骨灰楼。

(二)方便适用原则。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应选址在交通相对便利、环境相对优雅的地点,既确保骨灰楼必要的庄严肃静气氛,又方便群众前往拜祭。

(三)公益服务原则。公益性骨灰楼是为当地群众安放骨灰的基层殡葬公共服务设施,兴建和运营时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不得向辖区外的其他人员提供格位。

四、建设规模

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应以本地历史遗留骨灰(骸骨)数量和总人口年自然死亡率6‰为规模参数,按照可持续使用周期不低于30年的容量标准进行规划。同时,每座骨灰楼须有独立的骨灰寄存室、拜祭厅、洗手间、烧纸炉、燃放鞭炮场所和休息室管理服务附属设施。为了确保规划公益性骨灰楼的规模能满足群众安放骨灰的需求,申请“祥安计划”补助款的公益性骨灰楼规划骨灰格位数量必须不少于申请时该村(社区)常住户籍人口数。

五、政策保障

(一)资金来源

以“乡村振兴专项资金”为主,属地村投入为辅,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参与资助。

(二)资助原则

重点扶持、集中投放、分步实施的原则。集中资金投放于骨灰楼建设、绿色生态建设、基本设施改造;建设23个高质量的节约生态安葬“精品工程”;分步逐年实施。对建设积极性高、手续完善、基础好、条件成熟的村(社区)优先扶持资助。

(三)补助标准及用途

公益性骨灰楼的骨灰存放设施改造、整合,按建设工程合同金额的60%进行一次性定额补助,项目最高补助额度为500万元;收到的补助资金必须存入各村财政支农账户,并专款专用。主要用于:1. 骨灰楼内的公益性骨灰存放设施的兴建、改造和整合;2. 公益性骨灰楼生态环境的各项改造、升级建设。

(四)申请程序

1. 村(社区)申请骨灰楼建设资金补助,必须向镇社会事务局提出申请,由石排财政分局出具项目预算审定表或审核报告。

2. 经招投标程序后签订项目施工合同,石排财政分局根据项目合同价(或中标价),向申请补助的村(社区)预拨镇级补助资金的80%

3. 村(社区)在补助资金到位后一年内必须完成建设项目,同时,向镇社会事务局和财政分局提交补助资金的使用报告。

4. 在全部建设工程完工且经镇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验收达标后,村(社区)可向镇社会事务局提出余款拨付申请,余款以石排财政分局出具的工程结算审定表或审核报告为准。

(五)实施程序

1. 各村(社区)每年7月至8月向镇社会事务局申报下一年度建设项目计划,并提交申请书及建设项目可行性报告。

2. 镇社会事务局、财政分局、国土分局、规划所根据各村(社区)申报的建设项目于9月至10月组织进行实地审查。

3. 公益性骨灰楼项目须经镇城建建设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

4. 实行“祥安计划”一次性补助项目须由村(社区)按程序提供标书及合同等资料,并在项目正式动工后,由石排财政分局下拨资金到申请的村(社区)。

5. 申请兴建公益性骨灰楼,必须提交以下材料:(1)申请书;(2)国土、规划管理部门审查意见;(3)可行性报告,包括资金来源、用地面积、安放骨灰容量等;(4)项目标书及合同。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科学规划。各村(社区)要从学习实践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建设新时代美好石排的高度,深刻认识当前抓好殡葬服务设施建设的重要意义,切实把实施骨灰楼建设“祥安计划”摆上重要工作日程,认真抓好协调配合,切实解决人员、资金和用地等问题。同时,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资源”的指导思想,迅速认真研究制订建设规划和工作措施。

(二)加强领导,细化责任。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各村(社区)党工委书记为“祥安计划”第一负责人,分管“祥安计划”工作的两委干部为直接责任人。各村(社区)要建立民政、财务等部门参加的协调机制,其中民政部门负责日常工作,对所有项目的规模布局、建筑设计、工程进度及管理机制等方面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督,确保“祥安计划”顺利推进并按时完成。

(三)多方筹措,落实资金。镇投入2000万元以财政补贴的形式支持和鼓励各村(社区)兴建骨灰楼,按先申请先取得的原则,专项资金用完即止。村(社区)要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地筹措资金,确保实施“祥安计划”所需资金尽快到位。各村(社区)在加大财政投入的基础上,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多方筹措资金,切实解决实施“祥安计划”所需经费问题,确保项目建设如期进行并保质保量地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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