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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9-30 19:10:13  来源: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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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关于印发《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及管理办法》的通知

  一、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具备哪些条件?

  (一)机构基本要求:

  1.在我市辖区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以推动和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发展为工作目标。

  2.有稳定的培训场所(属租赁场所的,申请时剩余的租赁期限须有2年以上),有一年以上开展创业培训或创业服务经历,能提供培训或服务效果的证明材料以及服务对象的评价材料。

  3.制定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年度计划,以及市场宣传推广计划。

  4.创业培训管理制度健全,日常管理规范有序。

  5.培训机构承诺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SIYB创业培训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采用与项目相匹配的教材和课程,常规化组织开展培训。

  (二)人员配置要求:

  1.管理人员。有2名及以上全职管理人员负责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的组织工作。(本办法所称的全职,是指工作人员为机构的全日制正式员工,与机构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在机构参加社会保险。下同)

  2.教学师资。在相关专业(领域)方面有相当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全职讲师。

  3.服务团队。具有5名以上全职或兼职的创业服务专家(包括企业家、高校经济专业教师、取得创业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的人员等)。

  (三)场地设施方面:

  1.有单间不少于80㎡的创业培训理论教学教室,配备相应的电脑、投影仪、可移动桌椅、黑白板等教学设备及培训教材、卡纸、黑白板笔、文具等教学用具。

  2.具有满足创业服务要求的设备设施。

  (四)创业服务方面:

  1.注重服务效果,建立学员档案。

  2.定期评价培训和服务的效果。

  3.定期为培训学员提供创业跟踪指导、项目推介、创业咨询、创业实训等后续服务。

  二、开展网络培训项目,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须符合第一点的五条规定条件,并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可申请开展网络创业培训项目:

  (一)培训机构承诺按照人社部门制定的网络创业培训项目相关技术要求和培训流程,采用与项目相匹配的教材和课程,常规化组织开展培训。

  (二)在相关专业(领域)方面有相当的知识水平和教学能力。具备2名以上获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颁发的网络创业培训师资培训合格证书或网络创业培训讲师证书的全职讲师。

  (三)有单间不少于100㎡的网络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每间网络创业培训实操教学教室配备30台以上电脑及满足培训需求的优质的网络资源,确保流畅使用实操平台。

  三、申请认定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申请认定开展SIYB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的,机构需要提交以下申请材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在材料封面和骑缝处加盖机构公章):

  (一)《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及认定登记表》。

  (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申请书(申请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材料:

  (1)《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调查表》;

  (2)加盖本机构公章的独立法人证书、办学许可证书复印件;

  (3)培训场地合法使用证明材料(自有场地使用权证或租赁协议书复印件);

  (4)管理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复印件;

  (5)符合所申请项目要求的教学师资(包括全职及兼职教师)及创业服务专家的身份证、师资证书或资质证明、劳动合同或兼职协议复印件。

  2.佐证材料:

  (6)最近一年开展创业培训课程项目的材料;

  (7)培训教学管理制度;

  (8)按照《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申请材料目录》《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标准和评分基准表》的要求,并按材料目录和评分基准表内容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机构可根据自身实际,提交可以体现机构培训特色的相关材料(如有,则提供)。

  申请认定开展网络创业培训项目定点机构的,在提交上述规定材料基础上,机构还需按照《东莞市网络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认定评分基准表》的内容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四、如何申请认定?

  (一)机构申请。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照创业培训工作需要发布定点机构认定公告,明确需要认定的机构数量、可开展的培训项目、材料提交时间等。各机构按本规定及公告内容整理申请材料,并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时间内向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提出认定申请。

  (二)资格审查。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受理定点机构的认定申请,严格按照认定原则和条件,对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

  (三)专家评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在东莞市创业培训评审专家库中抽调具有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管理经验或创业培训授课经验的专家组成考评小组。考评小组对通过初审的申请机构分别进行书面材料复核、实地查验,并确定拟认定为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名单及其可开展的培训项目。

  (四)公示。拟认定为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名单及其可开展的培训项目等内容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在其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五)发文公布。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复核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文公布认定为东莞市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认定不通过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告知申请机构并说明理由。

  五、申请认定需要收费吗?

  不需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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