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东莞市重大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市发展改革局于2020年10月下旬组织开展2021年市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形成《东莞市2021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及《东莞市2021年重大预备项目计划》。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市重大项目准入条件
(一)投资规模要求
1.城市基础设施类。主要包括轨道交通、公路、水务、电力、能源等行业,属于财政投资的,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属于社会投资的,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
2.产业发展类。五大重点领域项目、十大新兴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现代服务业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2亿元(或3000万美元)以上;传统产业转型升级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3亿元(或5000万美元)以上。产业项目投资强度原则上不低于380万元/亩。
3.社会民生事业类。包括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健康、养老等领域,财政投资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社会投资项目投资额应达到1亿元(或1500万美元)以上。
4.城市更新类。产业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1亿元以上;产城融合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10亿元以上,产业用地比例不低于40%,且房地产用地比例不高于40%;公共设施项目投资规模应达到5000万元以上。
(二)前期工作进度要求
市重大项目包含重大建设项目和重大预备项目:重大建设项目是指当年已经开工或者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重大预备项目是当年不具备开工条件的重大项目。
1.纳入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基本条件
(1)项目已纳入市重大预备项目,当年具备开工条件;
(2)项目已完成立项,企业投资项目完成项目核准(备案),财政投资项目已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已确定用地红线,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4)项目投资协议(产业发展类),明确项目投资规模、投资强度、产出水平、税收贡献和履约保障方面的约束性条款等指标;
(5)项目已完成供地(城市更新类);
(6)其他必要的材料。
2.纳入2021年市重大预备项目计划的基本条件
(1)项目已纳入市重大项目预选库;
(2)项目已初步确定用地红线,符合我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
(3)项目建议书已批复(财政投资类);
(4)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产业发展类),明确初步投资规模、产出效益等;
(5)完成控规调整(城市更新类);
(6)其他必要的材料。
二、2021年市重大项目计划总体情况
(一)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情况
列入2021年市重大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共481个,总投资6187.9亿元,年度计划投资853亿元。
按项目类型分,基础设施项目81个,占总项目数的16.8%,年度计划投资269.6亿元,占总年度投资的31.6%;产业工程项目341个,占全部项目数的70.9%,年度计划投资485.5亿元,占总年度投资的56.9%;民生保障项目53个,年度计划投资87.3亿元;城市更新项目6个,年度计划投资32.2亿元。
按建设阶段分,新开工项目122个,年度计划投资135.2亿元;续建项目274个,年度计划投资624.1亿元;投产项目85个,年度计划投资93.7亿元。
(二)市重大预备项目计划情况
列入2021年市重大预备项目计划的项目共233个,估算总投资3204.5亿元。其中,基础设施项目50个,占总项目数的21.5%,估算总投资896.6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28.0%;产业工程项目138个,占总项目数的59.2%,估算总投资1562.5亿元,占全部项目总投资的48.8%;民生保障项目37个,估算总投资192.2亿元;城市更新项目8个,估算总投资553.2亿元。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重大建设项目计划和重大预备项目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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