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近日,我市印发了《2020年东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下简称《重点工作》)。
《重点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的战略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强化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监管措施,切实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扎实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重点工作》共9大项46小点,对2020年食品安全工作作了详细的要求:
一是强化源头综合治理。加强生态环境治理,严格落实农药、屠宰、种养殖企业的监管,进一步做好进出口肉类、粮油、供港蔬菜等重点品种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捕猎、出售、购买、利用、运输、携带、寄递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
二是聚焦突出问题整治。推进农村食品、农产品,酒类食品、水产品、肉及肉制品、米面制品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工作。
三是严格落实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强调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学校周边“食品安全严管区”建设,严格落实食品、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销售、餐饮等全过程监管。
四是促进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大科技支撑力度,试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大力巩固食品安全示范工程。
五是严惩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推进食品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推动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公安、法院、检察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六是强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防控。要求全年完成食品监督抽检39684批次,完成检验量“千人5.5批次”;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覆盖全市33个镇街(园区),按季度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数据分析研判;完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清单,理顺突发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提高处置应急能力。
七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十三五”规划实施,推进智慧食品监管工程,提升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加快追溯体系建设。
八是构建安全共治共享格局。推进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健全食品安全诚信体系。
九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政同责,扎实开展考核评议,考核结果作为各镇街(园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与实施奖惩的重要参考。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东莞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