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日报02月23日讯 不妨参考西方的周工资制度,这样预警机制启动就更快了,也更利于降低欠薪风险。
据悉,东莞市司法局为避免和减少企业欠薪逃匿事件的发生,正着力探索建立预防和解决企业欠薪问题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为被拖欠工资的企业员工开通“绿色通道”,提供法律援助。
东莞市司法局此举无疑表明了落实去年中央9部门联合执法治理欠薪部署之决心。众所周知,《刑法修正案(八)》新增了“恶意欠薪罪”。然而,与酒驾入刑的广为人知不同,恶意欠薪似乎关注热度注定只能在岁末,而新闻机构年底集中火力报道欠薪,司法机关也在年底高调向欠薪开战,使得欠薪与讨薪成为时令症。对此,各界都需要反思,是不是只有年底才欠薪。
欠薪问题现在几乎兼具历史性与流行性。说其流行,因为地不分南北都在谈;言其历史感,是因为从温家宝总理为重庆农妇熊德明讨要被拖欠的工资至今已多年,然而,劳动者还是一直奔波于“讨”的路上,其乞讨色彩、可怜境地未曾有效改观。
以法制手段打击欠薪,是通则,许多国家和地区都有类似的条款,如韩国《劳动标准法》及中国台湾“雇佣条例”,都对欠薪行为予以重罚及监禁3年。东莞强调为欠薪立案开绿色通道,降低劳动者维权成本,加快处理案件;研究预防欠薪机制,显然是为破除这种年年年底治欠薪年年欠薪的局面。为其击节叫好的同时,也得提个醒。
务工者、企业、政府三者之间,强弱之势很明显,只有用政府的权力节制企业,才能取得务工者与企业事实之平衡。治理欠薪需要的是政府部门的执行力,公权力能够尽职尽责而且不被寻租,则《劳动合同法》中现有的赔偿性条款,足令无良老板望而生畏。可是,遍观中国,鲜有因欠薪治理不得力而受处分的官员,耐人寻味。
东莞要突破这种局面,首先应考虑将欠薪防治与政绩考核联系起来,加大对“行政不作为”的查处力度,才能跳出“年年治、年年欠”的怪圈;其次,落实“欠薪保证金”制度;再次,为企业提供“法律体检”,对存在拖欠工资或出现欠薪苗头的企业,启动预警机制;以及在企业当中成立协调机制,对欠薪违法实行“黑名单”和“一票否决”制度等等。
此外,不妨参考西方的周工资制度,这样,预警机制启动就更快了,也更利于降低欠薪风险。然而,有法有措施,不一定能治欠薪,唯有在司法给力的前提下,才能讨回公道。(评论员 宁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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