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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预防 比赔偿更关键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04-11 03:08:11  来源: 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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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日报04月11日讯  由东莞一社工服务中心发起“预防工伤,我们在行动”项目,将于年内在全市选择6家 1000人以上的大型企业,进行工伤预防培训,多方面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东莞作为制造业之都,难免有人在工作中受伤。因而,如何减少工伤就成为政府与企业乃至工人不得不再三斟酌的问题。而最好的解决办法,唯有从源头预防做起。该社工服务中心所进行的正是普及避免工伤的知识,而这一点,其意义不亚于启蒙。

    2010年12月颁发的《新工伤保险条例》,注意力集中在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上,而对于工伤预防及伤后的康复却着力不多。这一点,显然应向先行者学习。

    加拿大强调雇主工伤预防责任。安全隐患预防的任何一个步骤,都由雇主负责组织实施,并承担相应责任。而雇员有权知道工作场所潜在危险,有权拒绝在不安全条件下工作,有权参与职业健康与安全事项的决策,有权决定停工。

    最值得借鉴的是德国。德国以立法的形式确定预防优先,并特别提出“先预防,后康复;先康复,后补偿”的工作原则。这种先后的逻辑序列,背后所持的立论依据,透露出深沉的人本关怀意识。

    工伤发生后,重要的不是对职工进行经济上的补偿,而是要尽最大的努力,令职工康复以重返岗位并享受生活,从而“降低社会总成本”。工伤康复包括医疗康复、职业康复和社会康复三个部分。顾名思义,社会康复强调恢复人的信心与重建生存的社会价值。这一点,显然为东莞社工服务中心所吸收。

    正如新闻报道所说的,中国多数企业还对工伤话题避讳不已。事前疏于教育,事后又想逃脱责任,甚至连基本的医疗康复责任也不想承担,至于职业康复与社会康复就更谈不上了,从而导致受伤工人无法安享人生,也严重地破坏了用工环境,加剧了社会对立。

    当前,对工人来说,只有积极掌握关于预防工伤的知识,培养理性思维,即便是工伤后也努力争取职业康复与社会康复;而对于企业家来说,学习加拿大等国的经验,增强预防力度,完善预防措施,其作用自然胜过于工伤后的百般抵赖;对于政府而言,吸取各国立法背后所持的以人为本精神,从法律上重点突出预防与康复,应是人民政府的应有之义。

    工伤预防可以减少悲剧,工伤康复可以降低社会总成本,这个理念应铭刻于东莞每一个人的心坎。(评论员 宁新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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