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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体系建设必须依赖政府之力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2-10-17 02:11:34  来源: 东莞时间网-东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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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莞日报10月17日讯  东莞市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会议透露,我市正在试点全市信用体系建设,涉及企业、公民个人以及事业单位等多个类别,违规、赖债,涉及公司以及市民的个体信用信息将“有处可查”。

       上个世纪九十年代,国内经济活动面临种种失序,坑蒙拐骗、假冒伪劣一时猖獗。当有关部门诉诸于道德和法律遏制丑恶行为时,有学者著文提及,无论在个人层次还是在企业层面,欧美国家基本上消除了早期资本主义时期那种规模性的欺诈和假冒伪劣。运用比较经济学和社会学的分析工具细究其因,差异性便体现出来,欧美国家已建立和运行企业和公民个人信用体系,可对企业和公民失信自动产生惩罚效能,从而约束着企业和个人的行为,提升了企业和个人诚信的自律和自觉,经济活动的整体道德风险已大大降低。

        早在十九世纪三十年代,美国某些私人机构就开始进行企业信用调查和信用记录存储,如今在全球呼风唤雨的三大评级机构,标普、穆迪、惠誉早期的业务就是对企业诚信行为进行记录和评价,企业层次的信用体系由此渐进生成;上个世纪三十年代,美国开始建立个人信用评价体系,如今,社会安全号制度作为美国个人信用评价体系之一,全面记录了个人职业经历、违法行为、偷税漏税、银行信用、社会保险等个人信用历史。无论在企业层次还是个人层次,信用记录依法要保留多年,并在从事某些重要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时必被要求出示,信用记录可被对方采信,并影响着己方的被信任程度,由此产生企业和个人行为的约束力。

        尽管学者们呼吁中国引进欧美式的信用体系,不过,时至今日,除了银行系统的征信系统外,记忆价值更高并产生更强约束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尚处于零供给状态。。企业和公民的绝大部分信用资源都分散掌控在公共部门手中,如果政府不积极不作为不谋划不主导,那么,这些资源共享式使用就将永远是一句空话。而私人机构以建立信用体系为目的来使用企业和个人的信用信息,又可能产生侵犯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权的状况,于法不合。

        如今,我们迎来一个时间窗口,根据我省“三打两建”的部署,前期专注“三打”,而后期则专注“两建”,即信用体系建设和监管体系建设。我市启动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可视为政府转变思路,开始重视信用体系建设的一个转折点。

        当年,欧美国家进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还处于纸质记录时代,信用资源在部门之间转移和共享,许多难题令电脑时代的人们难以想象。而今,我们可以基于网络系统提供的多重便利,无论是信用资源的共享,还是记录成本的低廉,都利于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速度。而欧美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所经历的经验教训,更是我们所具备的后发优势之一。建立覆盖面积更大,使用效能更高的信用体系,只欠政府全面谋划全程主导全力推动的东风。(评论员 高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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