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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的解读说明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9-11-08 18:04:36  来源: 东莞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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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围绕国家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落实“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行动方案,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局起草了《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下称《若干意见》)。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若干意见》背景意义

  2018年9月10日,全国教育大会在北京召开,对教育中长期改革发展做出重要部署,提出加快教育现代化的战略目标。2019年4月15日,广东省教育大会在广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同时,国家和省在近期出台了一系列教育改革文件,针对教育短板问题,着重推动学前教育、基础教育和职业教育扩容提质,建设新时代教师队伍。2019年2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对大湾区教育和人才培养提出新目标,随后,东莞发布了《推进“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行动方案》,印发东莞市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和三年行动计划,对东莞未来人才提出新需求。目前,东莞教育依然存在公办教育资源不足、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公民办教育发展不平衡、教师队伍素质有待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能力有待加强等问题,难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和东莞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对人才的需求。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教育大会、广东省教育大会精神,对东莞未来3-4年教育改革发展做好统筹安排,推进教育体制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改革创新,构建充满活力的教育新生态,实现教育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强服务,为建设“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智力支撑和人才储备,我局编制了《若干意见》。

  二、《若干意见》起草过程

  (一)成立研究团队。与华南师范大学合作,成立教育发展研究团队,开展教育机制体制改革、学位需求测算、教育战略发展等方面研究,为编制《若干意见》提供智力支撑。

  (二)深入开展调研。市内到六大片区,市外到北京、上海、宁波、潍坊、青岛、重庆、广州、深圳、惠州等教育发达地区广泛开展教育发展改革调研,全面了解掣肘东莞教育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借鉴先进地区推进教育现代化发展的经验做法。2019年3月至6月期间,开展职业教育改革、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等专项调研。通过调研,提高《若干意见》内容的针对性和科学性。

  (三)开展专题研究。2018年至2019年,多次邀请华师专家团队、东莞教育顾问来莞,就东莞教育现代化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2019年6月-7月,我局召开了2次专题研讨会,就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有关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全面梳理东莞教育短板问题、重点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

  (四)广泛征求意见。2019年7月29日至8月1日,我局向33个园区、镇(街),市委组织部等18个部门,东莞理工学院等3所高校,东莞中学等41所直属学校,共95个单位征求《若干意见》的意见建议,《若干意见》涉及的单位征求意见全覆盖。截至8月6日,共收到95个单位回复(含5个单位口头回复),其中共77个单位无修改意见,18个单位提出修改意见建议,已经根据收集的意见建议修改完善《若干意见》。

  (五)实行集体决策。2019年7月29日,《若干意见》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原则通过,结合审议意见修改后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建议。2019年8月9日,根据征求意见建议修改完善后的《若干意见》再次经我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并适时组织开展了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形成《若干意见》送审稿。

  (六)市委、市政府讨论情况。2019年9月26日,肖亚非市长主持召开市政府十六届第93次常务会议,讨论了《若干意见》,市委编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列席会议,市教育局黄健勇调研员汇报了《若干意见》起草情况,与会人员无修改意见建议,会议原则通过了《若干意见》。10 月25 日,梁维东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十四届第138 次常委会会议,审议《若干意见》,会议同意《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送审稿)》。

  (七)发布情况。2019年11月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印发《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东府 〔2019〕76 号)。

  三、《若干意见》主要内容

  《若干意见》从问题出发,以目标为导向,针对目前东莞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根据上级提出的工作目标和东莞教育的发展目标,统筹考虑需要深入推进的工作和上级要求落实的工作,结合粤港澳大湾区战略部署和东莞“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要求,提出实现教育发展目标的实招硬招。《若干意见》共20条,主要包括五方面内容:

  (一)补短板。一是推进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要求各园区、镇(街)依托教育管理中心建立教育系统党委,同时针对民办学校党的组织覆盖率低等问题,提出通过向民办学校选派党组织书记等做法推进民办学校党的建设。二是增加公办学位供给,回应群众热切关注,提出通过新建扩建学校等举措切实增加公办学位,到2022年新增一批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增加学位9万个,新建扩建公办高中阶段学校10所,增加学位2.5万个。三是加快学校项目建设,针对教育用地不足、建设资金缺乏、建设时间较长等问题,提出实施差异化生均用地标准、鼓励国有企业参与公办学校建设等举措加快公办学校建设。四是优化教师配备,提出通过周转编制、盘活事业编制存量向教师队伍倾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足配齐教师,争取推行中小学幼儿园人员总量管理改革试点。五是激发教师队伍活力,通过教师管理体制改革、落实教师激励措施、优化教师培养培训、提升工资待遇等举措,激发教师队伍活力。

  (二)提质量。一是提高立德树人工作实效,通过打造精品思政课、培育德育队伍、推进家庭教育等举措,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推动课堂变革,借助人工智能技术推进课程改革、课堂改革和教学改革,提升课堂教学质量。三是创新职业教育培育模式,着重推动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建设定点实习实训基地等工作。四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重点推进高标准建设大湾区大学、支持东莞理工学院打造高水平大学、推进东莞高职院一流高职院校建设和加快香港知名大学东莞校区建设。五是推进民办教育分类管理,实施民办学校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分三类实行政府资助,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提高民办学校教师待遇。

  (三)促公平。一是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进集团化办学、品牌学校培育和民办学校精准帮扶,探索建设片区教育共同体,探索建立教研员到民办学校驻点制度,到2022年培育10所在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的品牌学校。二是提升教育均等化水平,从保障特殊群体平等接受教育视角出发,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提升特殊教育服务水平、实施困难群体精准帮扶等举措,确保在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就读和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人数占比不低于50%。三是改革招生考试制度,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各司各法”现状,提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统一平台,探索建立分类积分入读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制度,实行公民办学校同步招生,推动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实行电脑派位。

  (四)强服务。一是打造“莞易学”市民学习品牌,提出以线下线上结合的方式,推行中等职业学校非全日制学历教育,开展学员集中企业送教上门服务,开发“莞易学”APP,构建全面提升市民素质的“移动大课堂”,打造“莞易学”品牌。二是构建教育大资源服务体系,利用信息技术构建教育大资源服务体系,包括构建三级数字教育资源服务体系、构建“慧师”网络研修空间、推进智能学习空间建设等。三是扩大教育对外交流合作,推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国际交流合作,探索建设港澳子弟学校(班)。

  (五)保发展。一是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通过学校清单制度改革、建立事项进校园清单制度、完善学校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学校集体决策制度和社会参与学校决策机制等举措,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二是完善教育督导评估机制,通过落实市镇两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估督导,构建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机制,健全教育督导年度公示制度等举措,健全督政、督学、评估监测“三位一体”的教育督导体系。三是建设平安校园,通过建立校园安全管理第一事项制度、推进校园安全综合防控体系建设、强化学生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举措,提升校园安全水平。四是健全教育投入机制,重点要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和教育改革发展重大项目投入,同时要发挥市教育基金的作用,并鼓励社会非财政资金捐资办学。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打造教育现代化强市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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