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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2-14 17:33:3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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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12月11日,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一、 制定《意见》的背景和意义

  大部分职业病是难以治愈的疾病,职业性肿瘤、尘肺、噪声聋等这些严重职业病影响劳动者一生、拖累整个家庭,职业健康监管工作也直接关系到许多劳动者家庭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各级领导分别作了重要的批示和部署。党的十九大对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明确将“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列为15个专项行动之一;省卫生健康委等八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到2020年、2025年和2030年我省职业病防治的目标任务;省卫生健康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底,在全省组织开展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坚决遏制尘肺病高发势头,保障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

  当前我市职业病防治形势依然严峻,职业健康仍存在不少问题:一是职业病历史存量大增速高;二是工业高速发展所伴随的职业病危害风险问题突出;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四是职业健康法规制度在基层执行有薄弱问题;五是用人单位宣传教育力度不够,对职业病危害事件认识不足风险大。对照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市职业健康工作与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还有明显差距。建立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有利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协作配合,统筹做好职业病预防控制和职业病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二、制定《通知》的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

  政策依据:《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国办发〔2016〕100号)《“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广东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7-2020)》(粤府办〔2017〕3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广东省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粤办函〔2019〕326号)等。

  三、《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包括主要职责、组成人员和工作机制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职责。《通知》明确,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推动督促《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职业健康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研究制定加强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职业健康监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处置较大职业病危害事件(事故);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专项整治和监督检查;加强我市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政策研究、防治技术研发、科技进步和职业健康管理信息化建设。

  第二部分,组成人员。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召集人,市政府联系卫生健康工作的副秘书长、市卫生健康局局长为副召集人,市发改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商务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国资委、市场监管局、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医保局和市总工会等20个部门(单位)组成。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

  第三部分,工作机制。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日常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局承担。联席会议设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市卫生健康局提出,按程序报联席会议召集人批准,并抄送市委编办。联席会议不纳入市级议事协调机构管理,不刻制印章、不正式行文。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东莞市职业病防治工作部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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