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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 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2-07 17:17:10  来源: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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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深度融入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支撑和引领东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争当全省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排头兵,市科技局于2018年10月牵头起草了《关于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实施意见(送审稿)》(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广泛征询了部门、镇街、公众及专家的意见,取得了一致的认可和共识。2019年1月、2月,市政府常务会、市委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先后讨论同意了《实施意见》。

  制定实施《实施意见》是我市贯彻落实国家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的重要抓手,更是支撑东莞经济高质量和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一招,将《实施意见》提交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彰显出东莞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的态度和决心。

  一、编制《实施意见》的背景

  (一)贯彻上级精神的要求。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国家战略。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广东考察,要求广东弘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立足自身优势,创造更多经验,把改革开放的旗帜举得更高更稳,并对广东发展提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高发展平衡性和协调性、加强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四个要求。当前,广东正把改革开放不断推向深入,坚持改革开放的正确方向,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和启示,以昂扬的精神状态奋力书写广东改革开放的新篇章,要努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东莞要认真总结改革开放经验和启示,按照党中央战略意图和省委部署要求,举全市之力参与和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打造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作出积极贡献。

  (二)新时代东莞创新发展的需要。当前,我市正迎来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省改革创新实验区“三区叠加”的重大历史机遇,东莞要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要求,坚持创新第一动力,围绕打造粤港澳大湾区先进制造业中心,持续激发企业创新动力,充分发挥大科学装置综合效应,主动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强化现代金融和人力资源对实体经济的支撑,持续推动产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制定一份含金量足的政策是形势所需。

  二、《实施意见》的总体思路、框架、内容和创新点

  (一)总体思路:以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为总目标,以构建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等多层次的功能完备、协同高效、开放融合的具有东莞特色的区域创新体系为抓手,将粤港澳大湾区开放创新、协调发展和创新型城市全域创新的理念贯穿于整个文件起草的全过程。

  (二)总体框架:全文分为3个部分,一是目标要求;二是重点任务;三是保障措施。目标要求分为总体要求、近期目标和远期目标。重点任务分为:加强基础前沿研究,构建源头创新体系;加强产学研协同创新,构建技术创新体系;深化科技与经济融合,构建成果转化体系;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构建企业培育体系;加快集聚创新资源,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环境等5个方面。保障措施分为:强化组织领导、健全政策配套、加大科技投入、营造良好氛围等4个方面。

  (三)主要内容:全文共20条措施。包含了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高标准建设省实验室、支持高校开展基础研究、建设高水平新型研发机构、大力支持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强化重大平台的带动作用、全面开展创新强镇建设等内容,覆盖了源头创新、技术创新、成果转化、企业培育四个体系的内容。

  (四)创新点:

  1.高标准建设松山湖材料实验室。发挥其在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主轴作用,着力解决先进材料领域的“卡脖子”问题,支持建设未来创新样板工厂和成果转化产业区等。

  2.组织卡脖子技术和颠覆性技术攻关。建立颠覆性技术创新项目库,按照长期培育、动态调整、小额起步、逐步加码的方式给予支持。下来引导方向是加强与省科技厅的联动,联合实施一批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鼓励企业争取国家和省的立项支持。

  3.推动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以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成果转化、支撑产业发展为目的,实施新型研发机构“提质增效”计划,聚焦成果转化、产业孵化、市场化运营、行业服务,提升新型研发机构服务能力。开展新型研发机构评估奖补工作,注重与新型研发机构所在镇街(园区)联动开展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一定比例的奖励支持。

  4.培育百强创新型企业。在全市遴选100家创新研发能力强、创新人才集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转化效益好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为百强创新型培育企业。强化穿透服务,支持企业建立研发协同机制,努力争取承担更多国家、省重点研发资助项目,实现企业的研发和效益高速增长,培育成为行业的“隐形冠军”。

  5.推动创新强镇建设。鼓励有工作基础、有实施条件、有积极性的镇街规划建设创新强镇。鼓励创新强镇大胆探索,重点在引进产业化高端人才、打造特色平台载体、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高新技术产业和龙头骨干企业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强化市镇联动,鼓励镇街与新型研发机构合作培育创新型产业集群。

  6.引进战略科学家团队。围绕我市五大领域十大重点产业,主动走出去挖掘各个行业的领军人才,重点对接香港的高校院所创新资源。探索组建高水平的产业战略科学家智库,吸引更多人才来莞开展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支撑东莞经济高质量发展。

  7. 推进莞港澳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高标准建设中子科学城、松山湖、滨海湾新区等莞港澳科创合作区,组建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和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优化载体环境。加强财政资金投入,设立港澳创投基金,支持莞港澳三地机构联合开展技术攻关,并开放资金跨境使用。开放共享散裂中子源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联合莞港澳科技创新创业大赛,加快建设东莞粤港澳大湾区科技成果转化中心,推动三地科技要素交流。建立莞港澳科技创新创业联合培优联席会议机制,落实服务保障。


  东莞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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