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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解读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8-07-06 18:24:26  来源: 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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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链接: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试行)》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粤府办〔2016〕130号)以及我市关于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的有关要求,现就《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试行)》(下称《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主要内容、亮点举措、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度》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大决策部署,强化安全发展理念,创新安全管理模式,加强我市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含仓储经营,下同)、使用企业和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风险点危险源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严防风险演变、隐患升级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出台《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试行)》。

二、《制度》的制定依据

《制度》主要依据《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广东省安全生产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指南》(粤安办〔2016〕126号)《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集中开展城市风险点危险源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东府办函〔2016〕492号)《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的通知》(粤安监〔2016〕121号)《关于构建东莞市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东安〔2017〕5号)等文件精神等文件精神制定。

三、《制度》的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说明了《制度》制定的目的和依据、适用范围、危险源分级管控的定义等。

第二章“分级标准”对相关危险源企业实行分级所依据的具体标准,自高到低,分为红、橙、黄、蓝4个等级。

第三章“分级程序”规定确定企业风险等级的程序。按照“企业自评——镇街安监分局复核-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程序,同时要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组织评估和评定等级。

第四章“职责划分”主要划分了市、镇两级安全监管部门在开展危险源分级管控工作当中的分工。市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指导分级管控工作,汇总全市分级管控信息,镇街安全监管部门负责核查企业自评情况,确定企业安全风险等级,建立相关台账等。

第五章“监督管理”是安全监管部门根据企业安全风险分级评定情况对企业实施差异化安全监管,对红、橙、黄、蓝4个等级采取自高到低的频次开展安全监管工作。

第六章、第七章“管控措施、隐患治理”重点要求企业针对风险评估结果,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行有效管控,企业要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等,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依法落实一系列隐患治理措施。同时要求安全监管部门,引入专业力量,加强对“短板”企业开展专家查隐患工作。

第八章“约束机制”针对企业及其工作人员、专业人员及第三方机构、安全监管部门规定了对应的负面约束措施,推动其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第九章“附则”,明确了有效期。

四、《制度》重要亮点和举措

《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吸收近年来的实践成果,提出了以下既有针对性、又具可操作性的重要措施:

(一)量化分级监管频次。为提高监管效能,针对风险等级最高的红色风险等级企业,市安全监管局每年检查不少于 1 次, 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 橙色风险等级企业,市安全监管局每年按 30%的比例进行抽查, 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月检查不少于 1 次; 黄色风险等级企业,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季度检查不少于1 次;蓝色风险等级企业,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每半年检查不少于 1 次。

(二)规范了分级评估流程和分工。按照“企业自评——镇街(园区)安监分局复核——市安全监管部门备案”的分工和程序确定企业的风险等级,确保评估等级的真实性、有效性,同时要求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的,要重新组织评估和评定等级。镇街(园区)安监分局负责复核和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市局负责指导

(三)明确了安全风险公告要求。为确保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极高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

五、《制度》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是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将其录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其他社会征信系统并予以公开。二是加强考核,镇街(园区)安全监管分局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工作情况列入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三是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企业及其工作人员在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工作中瞒报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经调查属实,依法给予处罚等。



东安监管〔2018〕292号关于印发《东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风险点危险源分级管控制度(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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