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批准了东莞市食品有限公司南城食品分公司、东莞市横沥食品公司经营牛羊定点屠宰场。为切实强化我市牛羊屠宰管理,保障牛羊肉品质量安全,市政府于2019年9月4日发布通告,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印发<关于规范性文件认定的指导意见(试行)>等管理制度》,现对《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解读如下:
一、通告出台的必要性
随着城市化步伐加快,市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我市的肉食结构正在发生变化,牛羊产品的消费量不断增加。一直以来,我市牛羊屠宰主要在部分镇街的生猪定点屠宰场内进行,以手工屠宰方式为主,机械化程度低。由于未实行定点屠宰,牛羊屠宰乱象丛生,既增加了动物防疫风险,带来较大的质量安全隐患,又严重影响我市的城市形象。因此,开展牛羊定点屠宰,建立机械化、规模化的牛羊屠宰生产线,既是顺应市场消费的需求,也是保障我市牛羊肉品质量安全的需要。目前,我市已建成2家牛羊定点屠宰场。为此,由市人民政府发布通告,在全市范围实行牛羊定点屠宰,有利于进一步强化我市牛羊屠宰管理,保障牛羊产品消费安全。
二、通告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牛羊实行定点屠宰。根据《广东省生猪屠宰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二十三条规定,《通告》第一条明确规定了我市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管理,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牛羊屠宰经营活动。
(二)公布了牛羊定点屠宰场点。《通告》第二条公布了我市目前建成了南城、横沥2家牛羊定点屠宰场,并考虑到市民牛羊产品供应保障,在第一批3家牛羊定点屠宰场全面建成投产之前,允许厚街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套临时牛屠宰车间、寮步镇生猪定点屠宰场配套临时羊屠宰车间,作为临时牛羊屠宰点。
(三)明确了屠宰企业和牛羊产品销售者、使用者的责任。《通告》第三条、第四条对牛羊定点屠宰场、临时牛羊屠宰点及从事牛羊产品销售、肉食品生产加工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餐饮服务提供者提出了责任要求,有利于强化屠宰企业和牛羊产品销售者、使用者的主体责任,保障市民牛羊肉品消费安全。
(四)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通告》第五条明确了农业农村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的职责,有利于形成部门合力,共同打击牛羊屠宰、经营环节的违法行为。
点击查看政策文件: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牛羊定点屠宰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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