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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一批民生事项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04-14 09:13:03  来源: 市政府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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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委副书记、代市长梁维东14日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一批民生事项,包括《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东莞市企业人才入学子女实施办法》、《通过东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我市建设第二个家禽集中屠宰点》、《东莞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东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等产业发展事项。

 

民生议题1

2016年东莞中考:

普高招生取消分片招生 面向全市招生

随迁子女名额至3500名 中考时间缩短为3天 

 

为推动全市教育优质、均衡、有特色发展,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2016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意见》(以下简称《招生工作意见》)具体部署今年中考招生工作。据悉,今年,我市初中毕业生共58908人,参加中考考生40639人。今年我市普通高中计划招收27800人,中职学校计划招收28300人(包括省中专、技工学校和接收粤东西北地区初中毕业生生源),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录取比例约为5:5。

盘点中考招生政策新变化

(一)调整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

将全部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范围均调整为面向全市招生,取消分片招生和莞城班招生。

(二)增加公办普通高中招收随迁子女名额

在去年公办普通高中招收1800名随迁子女名额的基础上,扩大招收随迁子女名额至3500名。详见下表:

 

学校

2016年招收随迁子女计划

东莞中学 

20

东莞中学松山湖学校

20

东莞市第一中学

20

东莞市实验中学

20

东莞市高级中学

20

东莞外国语学校

20

石龙中学

80

虎门中学

270

万江中学

80

常平中学

80

厚街中学

220

塘厦中学

260

市第二高级中学

175

市第四高级中学

270

市第五高级中学

230

市第六高级中学

80

市第七高级中学

175

市第八高级中学

125

市第十高级中学

255

麻涌中学

280

长安中学

240

济川中学

190

大岭山中学

155

大朗中学

215

 

(三)改变公办普通高中招生班额

今年除市高级中学按每班46人编制计划,东莞外国语学校按每班40人编制计划招生外,其余公办普通高中按每班48人编制计划招生。

(四)调整中考时间

按省教育考试院通知,2016年中考时间将有所调整,从原来的4天缩短为3天,具体时间如下:

日  期

考试时间

科 目

6月20日

(星期一)

上午

09:00—09:50

50分钟

地 理(初二)

10:20—11:10

50分钟

生 物(初二)

下午

15:00—17:00

120分钟

语 文

6月21日

(星期二)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化 学

10:50—12:10

80分钟

思想品德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数 学

6月22日

(星期三)

上午

09:00—10:20

80分钟

物 理

10:50—11:40

50分钟

历 史

下午

15:00—16:40

100分钟

英 语

 

 

(五)《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将计算初中三个学年

今年,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结果计入体育考试成绩的第三年(为过渡的最后一年)。初中一、二、三年级分值分别为1、1、3分。

    (六)开展英语听说考试

    为使中考英语考试的形式与高考有效衔接,2016年起,我市将探索改革英语听说考试方法,拟用三年时间,采取逐步过渡的方式,将英语口语考试和英语听力考试合并为英语听说考试。

(七)南城中学高中停止招生。

 

点击:

中考工作日程安排出炉

 

今年我市的中考主要工作日程安排如下:4月上旬,进行网上报名;4月下旬,举行体育与健康考试;5月,举行英语口语考试、回原籍升学的非莞户籍毕业生毕业考试、特长生统一资格考试和信息技术会考;5月下旬,填报中考志愿;620-22,举行学业考试;6月下旬,举行答题卡扫描、评卷及公布成绩;7月,进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今年整个中考招生工作争取在717日前结束。

 

民生议题2

2016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方案出炉

呈现六大变化

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

 

为更好地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简称《2016积分方案》)对于有意申请积分入学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密切留意“东莞教育网”和“东莞慧教育”微信公众号的信息公布,按照有关日程安排申请积分入学。今年的积分方案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了修订。与《2015年积分方案》相比,今年的积分方案有多个方面的调整:

变化1:整合优化积分项目体系

将原积分方案中的10个积分项目整合优化为6个积分项目,分别为:“在莞服务年限”、“在莞居住年限”、“在莞缴纳社保年限”、“在莞纳税情况”、“在莞接受教育情况”和“加分”项目。其中,“加分”项目包括“文化程度”、“居所方面”、“科技方面”、“技能竞赛方面”、“在莞参加社会服务”“计划生育”和“职业资格、专业技术职称或执业资格”等小项加分。

变化2:删除一些积分项目

回应群众往年反映的“材料多”、“不全面”、“难审核”等热点难点问题,删除了原方案中“高中(中技或中职)及以下学历”、“违法犯罪”等积分项目。

变化3:新增民办学校提供积分入学学位

今年,我市全面实施向民办学校购买积分入学学位政策,部分镇街将按照要求选定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提供一定的民办学位,增加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学位供给。

变化4: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增加了“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的内容,进一步明确积分相同情况下的录取原则。

变化5:调整志愿填报的时间和方式

为了能让申请人更合理地填报志愿学校,今年将填报志愿的时间安排在申请人积分和排名公布之后,并由入围的申请人自行登录指定的网站填报志愿。

变化6:进一步修改和补充相应提交的积分材料

对应积分项目修改情况,对附件《2016年东莞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中有关项目的“具体操作”进行对应的修改和补充。

 

民生议题3

调整东莞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

扩大优惠企业类型和力度

简化申报方式:一次受理,一步到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的服务工作,营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公共教育环境,4月14日,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实施办法》进一步扩大了高层次人才的范围,简化了办理方式,加大了重点企业的扶持力度,使我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绿色通道”更加畅通快捷。

据悉,2013年,我市正式出台了《东莞市企业人才子女入学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该办法为在莞就业的高层次人才和“三重”企业、大中型企业、名优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的聘用人才的子女入学开通了一条 “绿色通道”。2013年、2014年和2015年我市分别提供企业人才子女入学学位数3657个、3940个和4183个,每年有2千多家企业享受优惠政策。

盘点调整内容

调整1:扩大了高层次人才的范围

根据《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要求,《实施办法》将原《东莞市新莞人子女入学暂行办法》的高层人才进一步扩大到“依照《东莞市特色人才特殊政策实施办法》认定、评定的,在我市就业或投资的特级、一、二、三、四类高层次人才”。

调整2:简化了办理方式

《暂行办法》规定,高层次人才子女办理入学须分两步,须先经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再前往镇街教育部门办理入学申请。为进一步优化入学服务,《实施办法》改为特色人才直接到工作单位或落户所在的镇街(园区)教育部门申请,实现了一次受理,一步到位。

调整3:进一步扩大优惠企业类型和力度

适应省、市社会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实施办法》增加了个别优惠企业类型和新型研发机构。如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和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企业,国家企业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针对大型纳税企业规模较大,对社会经济增长贡献较大的情况,《实施办法》还加大了优惠力度,增加了“上一年度纳税总额(国、地税纳税额按税款入库期口径统计,不包括海关代征和免抵调库税额)在全市排名前50名的企业(房地产企业除外)。其纳税总额在全市排名前10名的,当年提供3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11-20名的提供2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21-30名的提供2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31-40名的提供15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排名41-50名的提供10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的优惠条款。同时,针对我市纳税大企业、大型骨干企业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的贡献及其企业规模大、员工居住区分散的特点,给予此三类企业可在指标内申请其人才子女入读企业所在镇街或自有房产所在镇街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权利,突出对高端企业的优惠和扶持力度,帮助高端企业吸引和留住人才。

    调整4:统一优惠标准,盘活学位资源

为统一优惠标准,盘活公办学位资源,鼓励企业创新发展,争取新的荣誉,《实施办法》参照我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入学优惠期为认定当年起5年的规定,将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其他省级优惠企业统一优惠标准修订为“自认定当年起5年内每年提供1个义务教育入学指标”。

 

 

民生议题4:

莞将建第二个家禽集中屠宰点

 

 为有效保障主城区生鲜家禽产品供应,会议审议决定,在中堂建设第二个家禽集中屠宰点。通过建设第二个家禽集中屠宰点,进一步拓宽生鲜家禽产品来源渠道,有效解决东城三鸟批发市场屠宰点扎堆屠宰、等候时间过长等问题,及时满足主城区生鲜家禽产品的需求,进一步推进我市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工作。

 

 根据方案,预计新市场每天生鲜家禽生产能力达4万只。会议要求,中堂有关市场要切实强化质量管理,从活禽收购、屠宰加工、成品储存到运输的每一个环节,均要科学制定标准化操作程序,抓好“质量控制、质量检验、质量反馈”关,确保生鲜家禽的质量。

 

民生议题5:

明确就业创业补贴事项

 

    为做好全市创业就业工作,加强就业创业资金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办法》分为7章,共29条,对就业创业专项资金的定义、用途及使用管理原则,财政部门及人力资源部门的职责,资金使用范围及分担比例,资金管理方式及拨付流程、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方式、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实施日期以及解释主体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十三五”期间各项就业创业补贴,具体包括如下项目:进就业的各项补贴,包括毕业年度困难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应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临时生活补贴、安置“双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工资补贴、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社保补贴、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就业困难人员工资差额补助和灵活就业工资补助、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和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保补贴、企业设置就业安置基地奖励、自主参训补贴、校企合作补贴、职业介绍服务补贴、就业失业监测补贴、技能晋升培训补贴。

   

议题点击1: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

 

 为进一步推动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规范财政资金使用,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省市共建发展中小企业设备融资租赁资金操作规程》以下简称《操作规程》),提出遵循公开透明、突出重点、引导带动和绩效导向的原则,确保资金规范使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带动和放大作用。

 

 《操作规程》共分9章28条,包括总则,部门职责;资助项目及资助标准;融资租赁贴息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及工作流程;融资租赁风险补偿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及工作流程;融资租赁履约保函补贴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及工作流程;融资租赁业务奖励申报条件、申报资料及工作流程;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以及附则,对融资租赁资金管理的各流程予以细化明确。

  

 为进一步规范物流标准化试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会议审议通过了《东莞市物流标准化试点专项资金暂行管理办法》专项资金是指由财政部、商务部统一安排的物流标准化试点中央专项补助资金。办法明确了专项资金的扶持对象、项目实施时间、项目支持资金额度、支持范围等内容,其中支持范围包括:服务标准化建设项目、管理标准化建设项目、技术标准化建设项目、信息标准化建设项目。据悉, 项目支持原则上按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5%进行补助,每个项目最高扶持额度为400万元,并依据企业投资规模和综合情况按因素法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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