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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5-07-30 08:15:46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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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15年7月30日  15:00-15:50
                           发布地点:东莞市会议大厦一楼新闻发布厅
                           主发布:市发改局副局长   陈志超

 

全力推进公交体制改革  全面加快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

——东莞市出台《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7月30日,东莞市政府新闻办、市发展和改革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以上文件的出台,是我市推进公交体制改革、逐步推行城市公共交通低票价政策以及落实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建设、加强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应用工作的具体行动。
    东莞市发改局副局长陈志超在发布会上介绍了有关政策的主要内容。《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已于2015年1月15日正式颁布实施,《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已于2015年7月9日正式颁布实施。
    一、《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推行公交低票价政策
    (一)票价水平降低20%。目前我市主要有城巴、跨镇公汽、镇内公汽三种公共汽车客运形式。其中城巴主要实行统一票制,每人次2元;镇内公汽根据线路行驶里程实行统一票制或分段票制,统一票制主要为2元/人次,分段票制票价水平约为0.20元/人公里;跨镇公汽实施分段票制,票价水平约为0.25/人公里。实行公交运营体制改革后,将以票价水平较低的城巴和镇内公汽票价水平为基础制定票价,将跨镇公交分段票制票价水平从0.25/人公里降低为0.20元/人公里,下降20%。(二)实行优惠票价政策。一是户籍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和军人等特殊群体享受免票或半票优惠。从2015年1月1日起,将免费乘坐公交车的优惠由户籍老年人扩大到非莞籍老年人,凡女年满65周岁以上、男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不限户籍,均可以免费乘坐公交车。二是身高1.2米—1.50米的儿童乘车按半票购买;身高1.2米(含)以下的儿童免票。(三)对使用“东莞通”乘坐公交实行优惠。市政府提高使用“东莞通”乘坐公交的优惠幅度,由原9.8折调整为9折。同时,对按付费方式分别实行分段收费(适用于使用公交IC卡)和分段递减统票(适用于付现钞方式)的线路,确保使用公交IC卡的票价要低于付现钞的票价。规定使用公交IC卡实行分段收费的,如每人次实际计收的票价高于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的,则按分段递减统票计收票价的9折计收。
    二、《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得到全面落实
    (一)东巴公司票价优惠大,收费规范。目前,东巴公司已累计开通26条跨镇公交线路,投放运力480辆,截至上半年,累计完成客运量1080万人次,营收总额约3242.6万元。按《实施方案》规定,东巴公司投放运营的跨镇线路票价水平由原每人公里0.25元调整为0.20元,降低20%。票价水平降低后,直接优惠群众810.65万元;使用东莞通乘坐公交享受票价9折优惠,优惠群众约54万元;对老年人、残疾人、中小学生和军人等特殊群体的票价优惠政策,优惠约36万元。(二)水乡5镇以统票为主,公交服务更完善。水乡新城公汽负责整合水乡5镇原有镇内公汽和5镇范围内跨镇公汽,截至上半年,共开通25条线路,投放车辆257台,其中LNG节能车型有186台,累计完成客运量2200万人次,为水乡地区群众出行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公交运营服务。收费行为比原来更规范,上半年的投诉举报只有3宗。
    《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对推进公交低票价政策起到了积极作用,除个别乘客对分段递减统票的计价方式不理解、不认同,在线路投放初期的咨询、意见较多外,其他的实施情况较好。下来,我局将会同交通部门、企业等继续跟进、评估《实施方案》的实施情况,在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实施方案》的意见、建议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我市公交票价管理。
    三、《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明确了我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申报程序、申报材料以及有关工作要求。
    (一)补助对象及范围。2014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创建期间),在市发改局备案的,并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并网发电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补助标准。(1)对使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型建筑和构筑物业主,按装机容量25万元/兆瓦进行一次性补助。(2)对非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各类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1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3)对利用自有住宅及在自有住宅区域内建设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自然人投资者,按实际发电量补助0.3元/千瓦时,连续5年进行补助。
    (三)申报程序。(1)项目申报。项目实施前,企业投资需向市发改局申请备案,居民家庭利用自有住宅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可直接向供电局申报登记。(2)项目审核。项目建设完毕经供电部门验收并网后,项目申请单位向市发改局提出补助申请。(3)资金下拨。项目审核后,由市财政局将补助项目资金直接拨付有关单位(自然人)。
    (四)申报材料。主要包括: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资金申报表;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
    下来,通过《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的实行,鼓励更多的各类型业主和投资者参与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加强东莞市分布式光伏项目应用推广,提高我市可再生能源利用效率,共同推进我市节能减排工作任务完成。

相关连接:

(1)东发改〔2015〕42号 关于印发《东莞市公共汽车票价优化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pdf

(2)东发改〔2015〕303号 关于组织申报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pdf

(3)东发改〔2015〕303号 附件1.东莞市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补助申报表.doc

(4)东发改〔2015〕303号 附件2.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并网验收意见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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