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管理公开 > 监管信息公开
严查!东莞344家药店因防疫不力被责令停业整顿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2-27 17:45:06  来源: 东莞阳光网
【字体:

 东莞阳光网12月27日讯 药店不仅仅是群众购药的便利场所,更是疫情防控的前沿“哨点”,承担着疫情线索监测的任务,是疫情防控的重要阵地。

  东莞市“12·13”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市场监管系统立足职能,火速响应,防控提档升级,集中监管力量,全力督促我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抓紧抓细抓牢零售药店“哨点”监测工作。12月18日起,联合公安、卫健、网格管理中心等部门组建巡查队伍,对全市零售药店开展地毯式检查,三天时间内完成了全市零售药店全覆盖检查,进一步排查风险隐患,筑牢疫情联防联控防线。12月18日至24日,全系统检查零售药店10452家次。

  经检查,大部分药店均能按要求执行进门“三查验”,发现重点人员信息立即报告三人小组,下架并停售《疫情期间需实名登记的药品目录》内37类药品等相关疫情防控措施。但在检查中,仍发现部分药店未按规定执行相关防控措施,市场监管部门对违反规定的药店当场责令停业整顿。

  12月18日至24日,全市共有344家药店被停业整顿,现将停业整顿的药店名单公布如下:

  请全市零售药店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药店,市场监管部门将给予严厉处置。请广大市民朋友共同监督,如发现零售药店未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请拨打12345或12315进行举报。希望大家积极配合做好各项防控措施,共同筑牢疫情防控的坚固防线!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