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简介:
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挂东莞市卫生检验中心和东莞市健康教育所牌子)是在原东莞市卫生防疫站的基础上于2002年12月重新组建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副处级,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多年来,在东莞历届市委市政府、上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业务指导机构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热心参与和积极支持下,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坚定地担负起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神圣职责。
一、主要职责与主要任务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疾病预防控制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计划和方案。
(二)负责疾病、媒介生物的调研、监测、预测预报;组织对重大疫情、传染病暴发流行的调查,制定控制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传染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和控制信息、产品伤害信息的收集整理、统计分析、综合评价、反馈及报告。
(四)实施扩大免疫接种规划,开展疾病防制工作,开展相关技术的科研、咨询和公众健康促进、疾病预防指导。
(五)组织实施公共卫生和学校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技术指导、卫生学评价和干预。
(六)参与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技术方案的制订,对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物资储备提供技术支持和指导,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灾后疫病进行监测报告,提供预测预警信息,组织开展或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效果评估。
(七)组织开展传染病疾病病原微生物的检测检验,开展毒物、污染物检测检验工作,开展疾病和健康危险因素的生物、物理、化学因子的检测、鉴定和评价,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传染性疾病的诊断、疾病和健康相关危险因素的预防控制及卫生监督执法等提供技术支撑,为社会提供技术服务。
(八)开展疾病预防指导及卫生技术培训,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有关单位委托的专项抽检和产品检验任务,并指导各镇街(园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业务工作。
二、机构设置与人力资源配置
中心现址总建筑面积30961平方米,由业务综合楼、理化实验楼、微生物实验楼、毒理实验楼、预防保健楼和后勤保障楼组成,整体功能结构划分为业务办公区、预防保健服务区、多功能活动区、实验区、后勤保障区以及预留用地等六大区域;定位为集信息化、智能化、实用性、学术性、科研性于一体的地市级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中心设办公室、财务部、质量控制管理部、综合事务部、信息教育部、传染病预防控制所、免疫规划所、公共卫生监测所、消毒杀虫所、微生物检验所、理化检验所、艾滋病预防控制所、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所、学校卫生所、应急部和健康教育与促进部共16个内设机构。
单位官网:
http://dghb.dg.gov.cn/zsjg/dzsjbyfkzzx/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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