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严格遵循《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要求,紧扣省委“1310”具体部署,锚定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纵深推进依法行政,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各方面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市委、市政府始终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市委常委会带头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纳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召开“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举办全市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班,开展法治专题教学班次19个,覆盖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建设全媒体法治宣传矩阵,播出法治专题节目128期、刊发报道超1500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活动736场,参与人数超26万人次,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
(二)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率先垂范,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市委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部署年度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立法工作计划等重大法治议题31次共49项。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涉企行政执法等事项32次共56项。强化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组织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寮步镇委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会议上述法。
(三)健全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推动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落实落地。将法治建设成效纳入全市综合考核,有力保障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地。开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督察,全面落实问题整改。抓好全市执法人员应知应会法律法规学习测试和公职人员学法考试,增强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
(四)以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促提升。对标全国第三批市县法治政府建设示范指标体系,聚焦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等八个方面,深入开展“补短板、找差距”行动。围绕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开展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文件评估清理行动,推动政策、制度、决策等政府信息公开的规范化,全面落实国务院15项“高效办成一件事”改革,建立一体涉企服务平台,规范涉企执法行为,建立健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等10余项行政执法管理制度,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二、建设服务型政府,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明晰权责体系,优化职能配置。全面推行镇(街道)履职事项管理,公布32个镇(街道)“三张清单”,构建权责清晰、运行高效的基层治理体系。出台《持续优化“三项机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意见》,“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上线政策兑现事项269项、解决企业诉求超5万件,“镇街直通车”及时解决资金调拨、项目落地等75个诉求事项,12345热线接通率提升至95%、解决率提至92%。
(二)提升政务效能,便捷企业群众。出台《东莞市加快推进“一网通办2.0”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效能的工作方案》,推出92项高频事项“大白话版”指南,设置“热线+综窗”综合岗,首批11项高频业务直接热线咨询可实现信息自检、材料上传、预约办理等“审前预登记“服务。联合黄埔海关实施“锂电池出口一件事”改革,运用人工智能图像识别技术将审批时限从1周压缩至1小时。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数字化水平,全程网办事项达3208项,网办率提升至93.9%,位居全省首位。深化莞深政务服务协同,住房公积金、不动产、交通运输等领域高频事项实现“同事同标”。台港澳业务区一站式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超3000项,77项香港政务业务可在莞自助办理。
(三)深化激励措施,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印发《关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东莞市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2025年行动方案》,落实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个一”工作机制。出台低空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政策,发布应用场景典型案例及机会清单。制定《东莞市市场主体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开发线上“企业信用状况核查”功能,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制定《东莞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南》,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强化涉外服务支撑,编印《2025年东莞市对外投资合作“一国一册”指南》、《东莞涉外法治典型案例》,组建涉外法治实务专家库,首批聘任专家38名。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规范和提升政府决策水平
(一)开展“小切口”立法,提升立法质效。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等关键领域,充分发挥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和基层联系点作用,组织立法调研、论证听证会、企业座谈会等精准对接民意需求,提升立法科学性与实效性。制定《东莞市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东莞市茅洲河流域协同保护规定》、《东莞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东莞市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条例》等3部地方性法规。
(二)规范决策程序,防范决策风险。全面落实《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将东莞市科技创新“十五五”规划等重大事项纳入决策目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实行决策全流程管理。充分发挥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能作用,制定《市直党政机关对外签订合作框架协议工作指引》,进一步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政府法律顾问室全年累计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1550份,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三)严格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制度统一。落实新修订的《东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发布”工作制度,启用线上管理系统,实现规范性文件从起草、审核到备案的全流程电子化监管。2025年经合法性审查后出台的市政府及部门规范性文件110份,园区、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完成82份,动态清理、废止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10份。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增强行政执法公信力
(一)开展专项整治,规范涉企执法。部署规范涉企行政执法专项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印发《关于规范东莞市涉企行政执法的工作措施》,聚焦“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重点问题,排查问题线索50条,发出《行政执法监督提醒函》13份,整改完成率达100%。开展“亮码入企”试点,推行“扫码入企”执法检查,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若干措施(试行)》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事项清单管理、专项检查评估报批等制度,将入企检查、调研等各类活动全部纳入管理,全市140余万家经营主体纳入平台数据库,54个市级部门及35个园区、镇(街道)的工作人员累计开通账号超2.9万个,扫码登记次数达3.87万次,全市入企检查量同比下降超30%。
(二)加强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全面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印发《2025年东莞市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开展全市执法人员业务轮训,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核发行政执法证件3150个,提升执法队伍专业素养。完善市镇两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全年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各行政执法部门累计抽查核查案卷8676宗。
(三)聚焦重点领域,强化执法保障。持续深化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任务。扎实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完成食品抽检7.3万批次、食用农产品快检115.6万批次,筑牢舌尖上的安全防线。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查处非法处置场所22个。实施“莞薪无忧”专项行动,向司法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48宗,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五、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
(一)完善应急机制,提升处置能力。印发《东莞市重要节点临时指挥部指挥调度工作机制(试行)》,健全应急指挥处置体系,深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实现核心业务全流程数字化覆盖。加强应急演练常态化开展,市突发事件应急委成员单位全年组织各类演练308场,有效提升突发事件快速响应和处置能力。
(二)强化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实行“容缺受理、一次性告知、事后补正”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复议申请9519宗,审结8979宗。加强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成功调解和解案件1949宗,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推行“一案一函”纠错监督机制,发出行政复议意见书23份、提醒函33份、抄告函9份,以个案整改推动执法水平整体提升。
(三)夯实基层依法治理基础。高标准推进33个园区、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法治化路线图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处置工作。推动全市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理率100%。开展第八届“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对市国资委等5个单位开展评议工作。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体平台累计提供法律咨询3.48万人次,线上服务8.7万次。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610名驻村法律顾问累计提供服务1.42万件次。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针对青少年等重点群体开展精准普法,举办宪法宣传周暨法治素养提升主题活动等106场次,全年普法受众29万人次,4个普法项目荣获全省优秀普法项目。
六、加大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力度,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一)凝聚监督合力,提升监督效能。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239件、政协提案316件,按时办复率、满意率均为100%。强化审计监督,全市审计机关完成审计(调查)项目30个,提出审计建议107条,促进建立完善规章制度54项,移送问题线索62件。全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100%,落实、反馈司法建议50件、检察建议10件。
(二)规范政府督查,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完善政府督查机制,从严审核市级督检考方案16份,同比压减市政府重点工作督查事项57.7%、市政府全市性大会18.92%,切实为基层松绑减负。开展临时用地手续办理、跨市道路环境整治等42项暗访督查,强化“互联网+督查”线索核查,收办线索425条,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见效。
(三)深化政务公开,增强透明度。印发《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促进政策兑现的通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安全管理机制,提升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全年印发政府公报14期,发布政策解读333篇,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24宗,集约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185个,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一年来,我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个别部门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评估清理不够及时,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仍需进一步落实。
2026年,东莞市将以获评“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新起点,持续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重要指示要求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智创优品、和美宜居”的城市发展目标,着力推进以下工作:一是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质增效。积极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压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示范引领作用。完善依法行政机制,在法治轨道上推进行政决策,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持续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方式,坚持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二是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小切口”立法,加强科技创新立法支撑,结合东莞产业实际,探索开展人工智能、低空经济、数字经济等新兴领域立法。深化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用法治规则机制“软联通”促进区域市场一体化,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健全规范涉企执法长效机制,全面推广“扫码入企”、“亮证入企”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入企检查频次。三是巩固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供给,推进“互联网+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智能化建设,完善实质性行政争议化解机制,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健全完善普法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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