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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4-01-23 16:57:27  来源: 东莞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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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东莞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围绕省委“1310”具体部署和市委“科技创新+先进制造”城市特色,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开展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为契机,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2023年,我市先后获评全国12345政务热线服务质量评估A+等级、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法治广东建设考评优秀等次,法治政府建设经验做法获中央依法治国办专刊推广。现将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有力推进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方案,建立“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阵地”,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办2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专题报告会,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涉外法治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研究部署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等工作。市政府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内重要法规,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议题。落实领导干部“一培训两讲座”要求,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的宣传教育工作,举办线上线下培训班,轮训党员干部3万多人,切实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莞邑大地生动实践。

  (二)充分发挥“关键少数”引领作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部署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审定本年度法治建设“十件实事”等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法治相关事项18次共23项。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责任,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法治相关事项33次共68项,推动行政立法、行政执法等法治政府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印发《东莞市深入贯彻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组织市交通运输局等4个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连续6年开展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履职报告评议活动。

  (三)坚持以示范创建促发展提升。全市各单位积极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20个部门申报24个单项项目。目前,我市已获省委依法治省办推荐,作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综合候选地区;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的“城市管理‘小微执法’模式”、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的“数字政务”、市发展改革局的“信用画像全景式应用”等三个项目入围第二批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项项目候选名单。

  (四)严督实察压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高质量完成中央依法治国办督察整改检查组的实地检查验收,制定《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计划》,统筹推进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意见”中期落实情况督察,督促推进行政执法包容审慎监管方案和法治实事项目的实施。发挥法治东莞考评指挥棒作用,将市政府工作部门和园区纳入法治东莞考评,实地督察成绩排名落后的镇街,通过督察考评压实责任。

  二、深化“放管服”改革,法治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一)简政放权释放活力。完善事权下放动态调整和衔接机制,新增委托镇街事权540项,回收21项,全市各镇街承接管理事权超过4000项。深化涉企审批制度改革,对重大产业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实行“互联审批围合供地”改革,审查时间压减70%,申请材料压减58%;工程建设领域实现“摘牌即动工”“完工即投产”,比省定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实施《东莞市“工改工”融合审批改革实施方案》,11个项目实行融合审批,实现申请材料、审查内容、流程时间3个压减50%以上,大幅提升项目审批效能。对完成环评规划的建设项目实行告知承诺制,实现1个工作日即可完成环评批复。

  (二)加强监管促进公平。建成东莞市信用分级分类评价系统,实现跨部门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推进20个领域分级分类监管,获评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信用评价结果与“双随机”监管系统对接,实现监管标准的统一化与监管措施的差异化相结合,提升监管效能。大力推进“互联网+监管”和跨部门联合监管,压减不必要涉企检查事项,监管工作迈进信息化、规范化、常态化轨道。

  (三)优化服务利企便民。制定《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印发《关于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行动方案》、《关于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方案》、《东莞市促进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工作方案》等,加速优化升级政务服务。梳理168项便民服务“负面清单”,形成250个“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服务,实现电子营业执照与150项涉企许可事项“一照通行”。推进村居党群服务中心综合窗口标准化建设,106个政务服务事项村居可办。出台“制造业当家”16条措施,制定“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27项具体举措,目前全市实有市场主体突破170万户,总量居全省地级市第一。

  三、以良法促善治,依法行政制度日趋完善

  (一)加快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建立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和立法咨询专家库,聚焦社会治理以及民生领域立法,制定《东莞市实有人口信息登记管理办法》、《东莞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管理办法》等2部规章。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东莞市物业管理条例》、《东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东莞市出租屋治安与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修订)》等3部法规草案。

  (二)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规定。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督察考评各部门、各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五大程序履行情况,加大对涉企决策听取企业意见制度的监督落实。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组织市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对决策事项进行论证,全年对重大项目、重大合同出具合法性审查意见850余份,全面防控政府法律风险。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实行市、镇两级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审查全链条管理,出台120份市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完成140份园区、镇(街道)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对66份涉及企业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的意见,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全部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为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良好制度保障。

  四、坚持执法为民,行政执法效能稳步提升

  (一)推进镇街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厘清日常监管工作与行政执法之间的职责边界和责任链条,健全跨部门综合执法协同机制,选树一批镇街综合行政执法创先典型,评估镇街行使执法事项的执行情况并调整事项27项,推动综合执法工作提质增效。召开镇街综合行政执法现场推进会,加强市镇执法协调协同,统一市镇执法标准,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全年共组织各类执法培训42场次11000人次。

  (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专项整治行动,评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水务等领域461宗行政执法案卷,反馈问题清单,组织培训整改。28个单位编制公布减免责清单,共计652项包容审慎监管事项。首创城管领域“小微执法”、“生态环境违法道歉承诺从轻处罚”等执法新模式。深入推进“粤执法”办案平台应用,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组织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考试3次,换发行政执法证件1115个。

  (三)重点领域执法服务民生。开展全市“全民反诈”专项行动,推动反诈工作纳入“十件民生实事”和“平安建设”考评。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完成食品抽检5.34万批次、药品抽检1032批次,查处违法案件3276宗。加大安全生产专项执法力度,检查企业24327家次,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17412处,查处违法案件1970宗。开展“莞薪无忧”等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16455家,查处违法案件1128宗。强化生态环境领域执法,查处违法案件757宗。

  五、强化监督制约,行政权力运行更加规范透明

  (一)主动接受各方监督。高效办理197件人大建议和408件政协提案,做到了件件有回复、事事有落实。完成审计项目25个,提出审计建议154条,推动被审计单位建立健全规章制度47项。全年法院受理行政诉讼案件4337件,办结案件3746件。全市检察机关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41件,推动相关整改103件,全市行政公益诉讼立案492件。

  (二)加强和规范政府督查。开展整治形式主义专项督导,深入整治文山会海,基层政府收文和参会同比压减22%和减少14%。加强经济运行监测调度,出台经济稳增长政策25项,办结经济调度决策部署事项483项。强化“互联网+督查”线索核查,共收办线索835条。配合国务院办公厅开展“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专题督查调研,我市促进青年群体就业、推动台资高质量发展两项工作经验获得国务院办公厅肯定。

  (三)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成效凸显。出台《东莞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前端复议服务,开展“精准普法”、“复议上门”等宣传活动12场次。实行繁简分流、小额速裁等机制,满足企业时效性诉讼期待。推行“一案一函”纠错监督机制,发出行政复议建议书14份、提醒函4份。全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92宗,审结行政复议案件3467宗。

  (四)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制定《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政务新媒体规范管理的通知》等文件,推动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化抽查情况通报制度,建立监管台账和问题清单,加大信息公开考核督办。全年印发政府公报14期,政策解读136篇,答复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89宗,集约整合政务新媒体账号196个。

  一年来,我市全面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但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针对性、有效性有待提升,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还存在薄弱环节。

  2024年,东莞市将以全面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新作为。

  (一)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任务督察落实。对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结合《东莞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建立未完成工作清单,倒排工期,逐项督察,推动法治政府建设重大举措落地见效。

  (二)开展示范创建促进全面提升。积极开展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和广东省第二批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以示范创建为引领,补短板,强弱项,全面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质效。

  (三)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一是加强重点领域政府立法,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二是全面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加快打造与广深一体化的营商环境;三是推进涉外法治工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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