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经济发展局(统筹发展局、发展改革局)、各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东发改〔2023〕17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市政府关于推行升规奖励资金“免申即享”的工作要求,现开展2025年度东莞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项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项目
东莞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
二、奖励对象及标准
(一)对2025年首次升规的服务业企业,每家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二)对2024年首次升规,且2025年全年营业收入实现正增长的规上服务业企业,给予最高5万元奖励。
(三)具体资助金额将根据资金预算进行调整,以最终下达金额为准。
三、工作流程
本项目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筛选奖励名单。市发展改革局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支持企业上规发展做大做强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发改〔2023〕176号)等文件精神及规上服务业企业库名单和企业实际,筛选出初步符合奖励条件的企业名单。
(二)企业意向填报。自行研判认为符合上述资助条件的企业,请于2026年3月23日至3月29日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填报企业基本资料及收款账号等信息。未在该通知规定的日期前填报的企业,视为放弃本项目享受资格。填报具体路径: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搜索关键字“东莞市服务业企业‘上规’奖励”,点击“申报入口”。
(三)信用核查。市发展改革局将查询企业信用情况,对严重失信或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予以剔除。
(四)企业公示。市发展改革局根据资助标准、企业填报情况,结合实际预算规模,拟定资助计划报局相关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拟资助计划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期满后,市发展改革局按规定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单位要切实加强对专项资金使用的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受奖励企业需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后续如被发现存在相关问题,企业需无条件退回所获奖励的专项资金。
五、其他事项
(一)申报单位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银行账户信息等),如发现有严重的造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并依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二)资金申报期间,请确保申报联系人联系方式真实有效,否则后果自负。
六、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0769-22830669,市发展改革局产业发展科,程先生。
(二)“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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