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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遴选认定工作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6-03-16 17:23:09  来源: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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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东莞市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的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东工信规〔2025〕5号)要求,为加快推动我市制造业数智化转型升级,促进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26年东莞市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遴选认定工作(具体申报要求请查看附件指南),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单位

  (一)在本市实体经营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社会责任,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规范。

  (二)原则上申报单位主营业务应为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行业大类代码64、65)。

  二、申报时间

  自本通告印发起至2026年3月20日17:30(以收到纸质申报书为准),逾期不再接受申报。

  三、联系方式

  (一)申报业务咨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科(人工智能科),0769-22228101、0769-22381515;

  (二)“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2026年东莞市人工智能应用创新中心认定申报指南


东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6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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