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印刷企业: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建设国际科创制造强市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东府〔2024〕1号)和《东莞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关于推动东莞印刷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东宣通〔2025〕11号),支持包装印刷企业开展绿色产品认证,加快推动包装印刷业向绿色环保产业升级,现就开展2025年东莞市绿色印刷资助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免申即享”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条件
专项资金的资助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东莞市注册成立,税务登记及统计关系均在东莞市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制法人。
(二)依法取得《印刷经营许可证》,正常经营。
(三)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当日),通过“中国环境标志”绿色印刷认证并处于认证有效期内,且不曾获得专项资金资助。
(四)不存在《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东财规〔2023〕2号)不予资助的情形。
二、资助标准
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万元资助。
市新闻出版局将根据年度预算规模和达标储备情况,在不超过资助对象可享受的最高资助标准内确定资助计划,专项资金用完即止。
三、工作流程
专项资金发放实行免申即享流程。
(一)筛选名单。市新闻出版局根据“中国环境标志”认证机构中环联合(北京)认证中心提供的名单,筛选确定达标企业名单(附件1)。
(二)企业填报。名单内企业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9月24日(星期三)17:00前登录“企莞家”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zwfw.dg.gov.cn/dgecsp/#/home),或打开“广东政务服务网”选择“东莞市”,在首页点击“企莞家”平台入口,登录企莞家,点击“我要享政策”菜单,找到“【免申即享】东莞市绿色印刷资助专项资金”项目,点击“申报入口”,按提示填报收款账号及相关信息。未在本通知规定的日期前申报的企业,视为放弃专项资金资助资格。
(三)企业确认。完成企业收款账号信息收集后,市新闻出版局通过“i莞家”微信公众号或小程序发布资助入围通知;企业收到通知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期限内进行确认的,视为放弃专项资金资助资格。
(四)社会公示。市新闻出版局结合预算规模和企业确认情况拟定资助计划,并通过“企莞家”平台将资助计划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市新闻出版局将公示无异议或异议排除后的资助计划报市委宣传部部务会审定通过后,按流程办理资金拨付。
四、监督管理
受资助企业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后续如被发现重复申领或已享受同类型补助而未主动申报的,根据市财政资金不重复奖励原则,需自愿放弃专项资金资助,无条件退回全部资助资金。
五、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东莞市新闻出版局
联系电话:0769-22836550
“企莞家”平台技术支持电话:0769-12345(转3)
附件:1.02025年东莞市绿色印刷扶持资助专项资金奖励名单.doc
2.关于东莞市促进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不予资助范围的若干规定.pdf
3.关于提供获得中国环境标志绿色印刷认证东莞企业名单的复函.PDF
东莞市新闻出版局 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2025年9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相关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