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办理常平镇人社及医保窗口业务的通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2-03-15 09:09:34  来源: 本网
【字体:

广大市民朋友: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要求,常平镇政务服务大厅已暂停对外开放。暂停开放期间,为解决办事人关于人社、医保业务紧急办事需求,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于2022年3月15日(星期二)起,可办理常平镇人社及医保窗口业务,具体承接业务清单见《市民服务中心承接常平镇人社、医保窗口业务清单》(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预约并提供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入场

      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实行全预约制,且所有进入市民服务中心人员须凭预约号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从南门或西门进场。确有常平镇人社及医保窗口业务紧急办事需求的市民朋友,请提前进行核酸检测及预约办事,具体预约流程如下:关注“i莞家”公众号,选择“预约办事”→选择“在线预约小程序版”→选择“预约办事”→首次登陆需填写个人信息和进行人脸识别→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按照提示操作即可完成办事预约(社保业务、人力资源业务请选择综合服务二区、医保业务请选择建设工程区),如有随行人一同前往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请在预约时一并填写随行人相关身份信息,否则不得入场。

       对于可以全市通办的政务服务事项,建议市民朋友选择就近任一政务服务大厅提交申请(附件2);可不见面审批办理的事项,建议市民朋友选择邮寄办理(关注“i莞家”公众号→“预约办事”→“不见面-跨省通办”→搜索选择所需办理事项→选择“邮寄办理”)。

       二、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成功预约后,请办事人按预约时间段、携带预约二维码或短信及要求时限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业务。14天内有深圳旅居史的办事人需提供24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入场,14天内无深圳旅居史的办事人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入场。进入大厅前,须配合测温、出示粤康码和行程卡信息,使用提供的免洗洗手液清洁双手,进场后必须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有效安全距离。体温异常、粤康码非绿码的人员一律不得进场。60周岁以上长者或其他不便自行预约的办事人,可拨打0769-22835999咨询或现场请工作人员协助取号办理。

       如还有其他疑问,可拨打对外服务热线:

       人社分局:

     (1)保险关系:0769-39001633-403,

     (2)养老失业待遇申领:0769-39001633-404

     (3)医疗生育申领:0769-39001633-405

     (4)工伤待遇:0769-39001633-406

     (5)工伤、劳鉴:0769-82816680,

     (6)人资中心:0769-83203302。

      东莞市民服务中心:0769-12345、0769-22835999


      附件:市民服务中心承接常平镇人社、医保窗口业务清单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2年3月15日


附件

市民服务中心承接常平镇人社、医保窗口业务清单

类别

序号

事项名称

备注

社保相关业务

1

企业职工重复缴费退款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

社会保险参保登记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

停缴社会保险费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4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5

企业参保单位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6

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7

离开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8

企业未参保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9

宗教教职人员一次性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0

早期下乡知青一次性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1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历史更正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2

企业职工历史信息审核申请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3

企业职工个人缴费记录合并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4

一次性趸缴职工养老保险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5

个人权益记录(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全市通办

16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全市通办

17

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全市通办

18

未就业随军配偶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全市通办

19

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全市通办

20

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核销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1

社会保险费基数补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2

网上申报用户申请与审批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3

社会保险费延缴申请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4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5

积分入学社保年限复核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6

异地高考社保年限审核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7

个人欠缴社会保险费清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8

社会保险费补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9

工程建设项目办理工伤保险退费登记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0

企业社会保险费缴费工资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1

多重养老保险关系个人账户退费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2

单位参保证明查询打印

全市通办

33

企业职工个人社会保险信息变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与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互转申请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5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衔接申请

全市通办

36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7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信息变更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39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断缴补缴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4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申报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41

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

全市通办

42

失业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全市通办

43

伤残待遇申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

全市通办

44

工伤异地居住(就医)备案

全市通办

45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更换)核付确认与备案

全市通办

46

工伤医疗/康复/辅助器具配置费用申报

全市通办

47

工伤保险住院伙食补助费申领

全市通办

48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申请

全市通办

49

工亡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50

工伤保险待遇变更(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停发/续发、
  工伤保险待遇重核)

全市通办

51

工伤职工和供养亲属领取工伤保险
  长期待遇资格认证

全市通办

52

工伤保险市外转诊转院申请确认

全市通办

53

工伤保险市外交通食宿费申领

全市通办

54

先行支付工伤补偿待遇

全市通办

55

工伤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

全市通办

56

先行支付工伤医疗费用

全市通办

57

工伤补偿待遇补拨款

全市通办

58

工伤医疗待遇补拨款

全市通办

59

工伤个人待遇基金追回

全市通办

60

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退款录入

全市通办

61

个人待遇明细查询(工伤保险)

全市通办

62

工伤保险个人基本信息变更

全市通办

63

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机构的确认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64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死亡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65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66

企业职工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67

城乡居民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全市通办

68

企业职工领取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

全市通办

69

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提前退休申请

全市通办

70

企业职工从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申请

全市通办

71

失业人员稳定就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全市通办

72

失业人员生育一次性加发失业保险金申领

全市通办

73

失业人员自主创业后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全市通办

74

失业期间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

全市通办

75

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申领

全市通办

76

失业保险金申领

全市通办

77

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期间死亡丧葬补助金
  和抚恤金申领

全市通办

78

养老待遇领取资格验证
  (市外离退休人员协助验证)

全市通办

79

失业保险金重新核定

全市通办

80

失业保险金恢复

全市通办

81

失业保险金终止

全市通办

82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申领

全市通办

83

非本省户籍人员一次性失业保险金申领

全市通办

84

稳岗返还(稳岗补贴)申领

全市通办

85

失业补助金申领

全市通办

86

暂停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全市通办

87

养老待遇补扣发

全市通办

88

失业保险待遇补扣发

全市通办

89

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重核申请

全市通办

90

领取养老失业待遇人员信息变更

全市通办

91

恢复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全市通办

92

核定失业人员停领失业保险待遇

全市通办

93

重复待遇清理

全市通办

94

退休人员统筹内调动

全市通办

95

失业待遇续发

全市通办

96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97

恢复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全市通办

98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99

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全市通办

100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注销登记

全市通办

101

失业补助金停发

全市通办

102

个人待遇明细查询(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全市通办

103

个人待遇明细查询(失业保险)

全市通办

104

社会保障卡申领

全市通办

105

工伤认定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106

劳动能力鉴定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人力资源相关业务

1

一次性创业资助

全市通办

2

应届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补贴

全市通办

3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

全市通办

医保相关业务

1

门诊费用报销

全市通办

2

住院费用报销

全市通办

3

医疗照顾对象门诊报销申请

全市通办

4

受理医疗、生育个人待遇基金追回

全市通办

5

医疗、生育保险待遇业务单据打印申请

全市通办

6

医疗、生育保险待遇业务单据复印申请

全市通办

7

新生儿住院费用报销

全市通办

8

救助对象医疗费手工(零星)报销

全市通办

9

产前检查费支付

全市通办

10

生育医疗费支付

全市通办

11

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

全市通办

12

生育津贴支付

全市通办

13

未就业配偶生育就医确认登记

全市通办

14

计划生育津贴待遇申领

全市通办

15

门诊特定病种单个续审申请

全市通办

16

门诊特定病种变更申请

全市通办

17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特定病种待遇认定

全市通办

18

市外继续治疗申请

全市通办

19

医疗保险一次性趸缴申请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0

医疗保险费退款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1

转移接续手续办理

非全市通办(由市民中心暂时承接)

22

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全市通办

23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全市通办

24

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全市通办

25

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全市通办

26

临时异地就医人员备案

全市通办

27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全市通办

28

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冲卡

全市通办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