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直属单位:
根据《东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经局党组会同意,现将《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印发,请严格按照程序开展有关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5月15日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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