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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调整的通告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3-20 17:48:38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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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分别于2020年2月10日及2月25日推出第一、第二批免费寄递“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两批合共543个事项,目前仍在实施阶段,清单内的事项仍可通过免费寄递的方式进行申办、取件。根据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及业务办理实际,现对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作出动态调整,有关通告如下:
       一、居住证业务纳入“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
2020年3月X日起,申领居住证、签注住居证、补(换)领居住证、居住证相关项目变更更正4个业务纳入东莞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不见面审批”事项清单。具体申办步骤如下:
1.“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不见面审批”栏目—搜索“居住证”—选择居住地所属镇街—填写有关信息—选择“邮寄办理”—完成下单。根据业务情形的不同分为单程寄递或双程寄递。邮寄费用由办事人自行承担,单程费用12元、双程费用24元。以到付方式将居住证业务办理资料寄递至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的,一律作拒收退件处理。

  2.通过“粤省事”微信小程序渠道办理居住证业务,根据业务情形的不同分为单程寄递或双程寄递。邮寄费用由办事人自行承担,单程费用18元、双程费用36元。
如确实不能通过“不见面审批”方式办理的,登录“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选择居住地,预约公安户政业务下的居住证业务,到实体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进行线下申办。
        二、“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事项取消“不见面审批”办理渠道
根据业务办理实际,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从即日起,有序增加“企业登记档案资料查询”事项的现场办理预约号,取消该事项的“不见面审批”办理渠道,如继续选择寄递办理则一律作拒收退件处理。如需办理该业务,可登录 “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预约办事”—选择市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选择“综合服务一区(法人)”—“综合业务”—“企业资料查询复印”,预约办理。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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