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镇委镇政府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优化政务服务助力企业复工复产的工作部署,同时,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于2月28日起(星期五)对外开放,实行全预约制,并延长服务时间,周六日继续对外开放窗口办理企业复工复产涉及的相关业务。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的业务办理安排如下:
(一)通过“莞家政务”预约办理
疫情防控期间办事大厅暂不办理现场取号。办事人员需提前3-7天通过“莞家政务”微信公众号进行实名预约(详细操作流程可扫描附件1二维码查阅)。未成功预约人员不得进入办事大厅;预约成功人员需在预约时间内凭预约信息和身份证前往办事大厅办理。
(二)通过“不见面审批”服务办理
2020年2月12日起,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推出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在疫情防控期间免费“双向寄递”。对于“不见面审批”服务清单事项,办事人员无需前往办事大厅,使用中国邮政将办事材料邮寄至办事大厅即可进行业务申办。疫情防控期间费用由政务服务中心支付,如使用其他邮寄方式,则由寄出人支付(具体办事指引及事项清单可扫描附件2二维码获取)。
(三)通过网上办事渠道办理
办事人员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粤省事”“粤商通”和自助终端等渠道办理(具体事项清单可扫描附件1二维码查阅)。
(四)通过“四上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办理
为保障重点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在疫情防控期间,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开设“四上企业复工复产绿色通道”,即属“四上企业”范围的企业(以工信局、商务局核定为准),因复工复产需要办理政务服务事项,且因“莞家政务”预约号满不能预约的,可提前3-7天致电办事大厅相关业务窗口咨询电话(附件3),相关部门将根据有关业务轻急缓重及办事大厅人流情况作适当安排。电话预约进入办事大厅办理业务时,办事人及陪同人员均需填写《政务服务大厅进出人员登记表》(附件4)。
特此通知。
附件:1、2 二维码.docx
清溪镇政务服务中心 清溪镇人民政府 清溪镇人民政府
工业信息科技局 商 务 局
2020年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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