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企府〔2020〕4号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
|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3-08 15:41:23
来源:
本网 |
|
|
|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
|
支持企业稳工复产。一是对相关参保企业,按照《若干措施》进行对应稳岗补贴。二是对积极协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的人力资源中介机构,积极联系市专项补助支持。三是在确保防疫安全的前提下,尽快安排符合要求的企业复工复产。
|
|
服务企业复工需求。根据前期掌握的我镇辖区内企业复工的计划和数据,对标主动服务,优先支持订单充足且防控措施到位、员工排查到位、设施物资到位、内部管理到位的重点企业、倍增计划企业复工复产。按照我镇企业实际,出台《企石镇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节后复工复产工作指引》,以驻村团队走访的方式,分类指导企业有序复工。通过逐一实地走访企业,指导企业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主动服务规模以上企业,登记好企业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如用工需求、防疫物资需求等,上报镇企业复工复产专项工作组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协调解决。
|
|
协助企业妥善安排员工。协助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掌握所有员工的籍贯和去向,按照“一人一档”做好建档筛查工作,分类指引员工有序返莞,同时妥善安置来莞员工。针对重点人群较多的企业,要参照集中隔离点进行管理;企业隔离条件不足的,探讨送至片区集中隔离点或村级集中隔离点,隔离点租赁费用按照企业、镇、村5:3:2的比例共同承担。
|
|
降低企业租金负担。参照市的做法,镇属企业的物业,属正常营业、无重大违法、违规、违约的,对承租企业免收 2 个月租金,对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的企业,可延期1-2个月缴纳租金,协调村(社区)集体物业对承租企业减半征收2个月租金;倡导动员产业园区、商业街区、工厂和出租屋业主减免相应租金。督促镇属和村(社区)属物业的“二手房东”向租户释放减租的让利,确保惠及实体经济。加强价格监管,严格执行工业厂房公摊和水电价格的标准规范,遏制变相提高租金行为。
|
|
降低企业费用负担。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制造业、批发零售业、酒店业、餐饮业、商务及居民服务业、文体旅游业、交通运输业、会展业相关企业生产经营的用电、用水,在疫情期间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允许企业补缴缓缴各项费用。监督工业厂房、产业园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物业等经营者,按照国家规定售电价格实施,对违规加价行为进行依法立案查处,确保国家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
|
支持企业生产防疫重点物资。培育壮大本土口罩生产设备产业,对企业生产销售的全自动折叠口罩机、全自动平面口罩机按照《若干措施》,积极争取市相关资助。对我镇内生产口罩、护目镜等防护物资的企业,按照增资扩产投资金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
|
强化综合服务保障。配合市有关部门加快拨付涉企专项扶持资金,对有明确政策标准、落实到具体企业项目、列入2020年度预算的涉企资金,抓紧组织企业申报,加快资金审核进度。支持商协会搭建各类公共服务平台,为会员公司提供融资、信息、法律、技术、人才等服务。
|
企府〔2020〕4号关于贯彻落实《支持莞企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若干措施》的实施意见.pdf
文章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