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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整改广东政务服务网涉企事项在线办理地址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3-09 10:02:20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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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发挥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在防控关键时期更好地保障企业在线办事,减少人员跑动和聚集,推动实现“全程网办”和“不见面审批”,我局对全市923项全程网办的涉企事项在线办理地址进行全面检查,形成《涉企全程网办清单检查情况(政务网923项)》。请各部门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一、参照处理意见加快整改

  针对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请参考以下处理意见加快整改:

  (一)提示事项数据读取失败,请确认事项实施编码是否正确的,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事项实施清单的在线办理地址为http://zwfw.dg.gov.cn/html/portal/apply/selfExamine.html?itemCode=新事项编码。

  (二)提示该事项不能在网上办理的,请登录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在该事项收审配置下选择可网上申报。

  (三)提示二次登录的,请加快完成对应业务系统与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的对接。

  (四)提示登录用户类型与事项面向对象不一致的,请确认该事项服务对象是否涉及法人,如只面向自然人,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更新该事项实施清单的服务对象;如涉及法人,请联系系统开发商修正在线办理页面及地址,接受企业账号登录申办。

  (五)提示访问的页面不存在、服务器错误的,请排查该事项在线办理地址是否有误、系统是否正常运行。

  (六)提示跳转至广东政务服务网的,请重新确认事项在线办理地址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进行对应事项在线办理地址更新。

  (七)提示其他的,请根据“其他情况”栏的问题说明进行对应整改。

  二、及时填报整改情况

  对于检查发现存在问题的事项,请于一周内完成整改,并在《涉企全程网办清单检查情况(政务网923项)》的“整改情况”栏中选择整改情况,于2020年2月26日(星期三)前通过OA报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政务建设科”邮箱。对于检查正常的事项,不需要填报整改情况。

  三、严格落实网办工作

  请各部门严格按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情况,检查办事指南中申请材料、申报表单、网上办理流程等信息的准确性,落实网上审批等工作,及时登录东莞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或相关业务系统进行业务审批,保障事项正常办理。网上办理相关情况将纳入年度政务服务考评指标。


  附件:涉企全程网办清单检查情况(政务网923项)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2月18日


附件:涉企全程网办清单检查情况(政务网923项)2.18 1435.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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