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在我省实施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为最大限度确保我市政务服务工作正常开展,为人民群众办事提供便利,请各有关单位未雨绸缪,提前做好应对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相关应急预案,具体通知如下:
一、如有镇街(园区)
政务服务大厅因发现确诊病例而需要停止对外营业,停业期间,要做好以下应对准备。
(一)该镇街(园区)进驻业务由业务所属部门在各自单位办理;
(二)该镇街(园区)业务所属部门无法承担的,由镇街(园区)业务所属部门报市直对口部门办理;
(三)该镇街(园区)政务服务大厅的全市通办业务,由市民服务中心承担,在市民服务中心专窗办理。
二、如有未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镇街(园区)部门因发现确诊病例而需要停止对外营业,停业期间,其政务服务业务由上级市直部门承担。
三、如东莞市民服务中心因发现确诊病例而需要停止对外营业,停业期间,要做好以下应对准备。
(一)指引办事群众到事项所属的市直部门办理,市直各部门提前做好相应措施,确保实施路径畅通。
(二)到就近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前移到各镇街(园区)的61个事项(清单详见附件1),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提前做好相应措施。
(三)按特事特办原则,由市直部门进行特殊处理。
请各镇街(园区)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名单详见附件2)高度重视,按照上述目标要求做好相关应急预案,于2月2日前通过OA发送至“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审批协调科”邮箱,切实保障我市政务服务工作在遇到突发情况时能正常运转。
附件:1.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前移清单(第一批)
2.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名单
东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0年1月31日
附件1
市级政务服务事项窗口前移清单
(第一批)
序号 | 部门 | 事项名称 |
1 | 市市场监管局 | 企业迁移 |
2 | 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备案 |
3 | 内资企业变更为外商投资企业 |
4 | 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
5 | 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
6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 |
7 | 增、减、补、换发证照 |
8 | 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变更 |
9 | 医疗器械出口备案 |
10 | 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备案 |
11 | 第一类医疗器械委托生产备案 |
12 | 外商投资企业变更为内资企业 |
13 |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 | 从事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14 | 从事专项排版、制版、装订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15 | 承印加工境外一般性出版物审批 |
16 | 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及其变更事项审批 |
17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登记 |
18 | 中外合资、合作印刷企业和外商独资包装装潢印刷企业设立、变更审批(出版物印刷企业除外) |
19 | 出版物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备案 |
20 | 出版物批发、零售单位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或者出版单位设立发行本版出版物的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发行分支机构的备案 |
21 | 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及其变更事项审批(新华书店、外文书店除外,含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
22 | 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 | 举办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审批 |
23 | 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24 | 国内文艺表演团体变更审批 |
25 | 涉港澳和在歌舞娱乐场所进行的涉外营业性演出变更审批 |
26 |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变更审批 |
27 | 设立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审批 |
28 | 内资娱乐场所变更审批 |
29 | 市农业农村局 | 单一饲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30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续展) |
31 | 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 |
32 | 农药广告审批 |
33 | 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核、审批 |
34 | 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 |
35 | 联合收割机(含插秧机)跨区作业证发放 |
36 | 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及驾驶员牌照证照核发 |
37 | 渔港内水上、水下施工项目审批 |
38 | 渔港内易燃、易爆、有毒等危害品装卸审批 |
39 | 变更渔业航标审批 |
40 | 拆除渔业航标审批 |
41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变更) |
42 | 复混肥、配方肥(不含叶面肥)、精制有机肥、床土调酸剂的登记审批(新申请) |
43 | 水产苗种进出口的审批、审核 |
44 | 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精料补充料生产许可证核发 |
45 | 饲料添加剂(不含混合型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核发 |
46 | 新建、改建或者扩建一级、二级兽医实验室备案 |
47 | 海洋大型拖网、围网作业渔船渔业捕捞许可证核发(不含涉外渔业) |
48 | 省管权限渔船渔业船网工具指标审批 |
49 | 渔业捕捞许可证审核、审批 |
50 | 移动渔业航标位置审批 |
51 | 渔业航标的新设置审批 |
52 | 渔业水域实施电力、爆炸、有毒物作业审批 |
53 | 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 |
54 | 市水务局 | 出具节水验收意见 |
55 | 同意临时应急取水的申请 |
56 | 对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施工安排的备案 |
57 | 对水库降等的备案 |
58 | 对水库降等与报废组织验收 |
59 | 对水权交易信息的备案 |
60 | 生产建设项目开工信息报告 |
61 | 市民政局 | 慈善组织异地公开募捐备案 |
附件2
50个政务服务实施部门名单
市新闻出版局,市委军民融合办,市发展改革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林业局,市税务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市气象局,市地震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市消防支队,市通信建设管理办公室,市贸促会,市红十字会,市婚姻登记中心,东莞海关,市供电局,市东江水务有限公司,广电网络,新奥燃气,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市委统战部,市档案局,市金融工作局,市轨道交通局,市国家安全局,市邮政管理局,市烟草局,市志办,市总工会,市残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