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 文件名称及发布时间 |
1 | 支持企业妥善处理工期延误。明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等建设行业企业可依法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顺延工期。 |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2020年2月15日 |
2 | 将防疫成本列入工程造价。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各工程项目应加强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要将其列入安全生产的重要内容。 |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建设行业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2020年2月15日 |
3 | 简化住房保障申请材料,取消申请所需材料中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和“不动产登记部门近一个月出具的房产证明”,相关信息由市住建局通过部门数据共享方式进行核查。 | 《关于简化住房保障申请所需材料的通知》;2020年2月12日发布。 |
4 | 鼓励房屋市政建设工地复工复产。对于2月26日前经市质监站、市安监站、各住建局核实(市一级监督项目由市安监站会同质监站核实,市镇(街)两级监督、镇(街)一级监督项目由属地住建部门核实)属实的受监复工复产项目,我局将给予施工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20分、监理企业信用良好行为加5分奖励。 | 《关于全力支持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的通知》2020年2月19日发布 |
5 | 切实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建筑工地复工复产工作,支持企业积极应对疫情影响,减轻企业负担,确保工程质量,对疫情期间混凝土标养试件试验龄期超过28天情况处理的通知: 一、1月23日至2月29日疫情期间混凝土标养试件试验龄期超过28天的,不需进行另外处理,但必须在此期间进行送样和检测。3月1日(含)之后送样和检测且试验龄期超过28天的混凝土标养试件,对超龄部位进行实体抽芯处理。 二、从3月1日开始,混凝土标养试件按28天试验龄期要求进行送检。 | 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混凝土标养试件试验龄期超过28天情况处理的通知(东建质函〔2020〕3号) 发布时间:2020年2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