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
ico
ico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集体资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0-03-09 11:00:53  来源: 本网
【字体:

政策、措施主要内容

全面暂停我市农村(社区)集体资产现场交易工作。已完成交易竞投暂未签订合同的交易项目,经业主单位同意,合同签订日期可延迟至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


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调整集体资产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附件:

相关附件
媒体报道
音频视频
文件
部门解读
图解类
新闻发布会
访谈
其他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相关新闻
主办单位: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东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 : 4419000098
备案号:粤ICP备19114884号    粤公网安备 44190002000375   技术支持:开普云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东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