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宣教办(局)、体育工作部门,市直属学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推动我市青少年校园足球活动深入开展,市教育局、市体育局研究制定了《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推进计划(2015-2017年)》,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教育局            东莞市体育局
                                                                                            
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推进计划(2015-2017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5〕11号)精神,切实提高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的总体质量和水平,使我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持续、稳定、有序的发展。特制定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实施方案(2015-2017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根本任务,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动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增强学生体魄;遵循足球发展规律,坚持活动普及与健全人格相结合、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夯实基础与着眼长远相结合、立足本土与借鉴经验相结合、主动发展与渐进发展相结合的工作思路,努力建立系统完备、充满活力的校园足球发展体系和保障有力的机制,着力开创我市校园足球新局面。
二、总体目标
建立以教育部门主导、体育部门支持和配合、以各级各类学校为依托、社会各界广泛支持的中小学校园足球活动体制和运行机制,改善校园足球发展的环境和氛围,实现足球运动在我市中小学全覆盖,建立中小学衔接的足球课程教学体系,建立完善东莞市中小学生足球联赛体系,校园足球整体发展水平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力争到2017年创建40所校园足球特色学校,校园足球推广学校遍布全市,组建250支学校足球代表队(其中女子足球队所占比例不低于20%)。 
三、推进计划
(一)加强对校园足球工作的组织领导
1.建立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由教育、发改、财政、体育、文广新、团委等单位组成的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全市校园足球工作的宏观指导、统筹协调、综合管理,共同推动足球改革发展。
2.建立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指导工作机制。由东莞市教育局牵头、东莞市体育局配合建立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指导工作机制,负责对全市中小学校足球教学、足球训练、足球竞赛、裁判培训等工作进行指导。
3.把校园足球工作摆在学校体育工作的突出位置。各镇(街、园区)、市直属学校把校园足球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纳入学校体育工作的议事日程,明确目标,狠抓落实,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大胆探索,形成特色。各镇(街、园区)体育行政部门负责支持当地学校的足球工作,推动本地区校园足球发展。
(二)加强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师资队伍建设
有效整合资源,充实校园足球教师和教练员力量,切实加强足球师资队伍建设。
1.充实师资队伍。按《广东省中小学学校体育卫生基本条件试行标准》(试行)中教师配备的要求,通过招录、兼职、转岗或通过聘请足球顾问、购买服务等方式,吸收高等院校足球专项毕业生和退役高水平运动员到我市中小学校从事足球教学、训练工作,解决校园足球师资不足的问题。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配置不少于1名具有足球D级以上教练员证书的专职体育教师。
2.加大培训力度。计划2015-2017年期间举办8期校园足球师资培训班,到2017年完成对全市中小学专、兼职足球教师的一轮培训;通过培训使全市各镇(街、园区)和市直属学校都具有一定数量能开展足球教学和训练的体育教师、二级以上裁判员和具有指导校园足球活动能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
(三)加强场地等硬件建设
全市中小学校按照《广东省中小学校体育卫生工作条件基本标准》配备场地设施和器材。根据开展校园足球活动的需要,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社会力量参与的体育场地设施资源投入、建设、管理和使用模式。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校园足球场馆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各镇街要统筹使用好辖区内学校场馆和设施,场馆和设施齐全的学校要有条件地向其他相对不足的学校开放使用,保障校园足球活动广泛开展。
(四)全面实施足球课程教学
1.建立完善中小学衔接的足球课程教学体系。研究制定《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教学指南》,为学生系统地学习掌握足球运动的知识、技术技能和教师有效开展教学提供支撑;探索编制东莞市中小学足球教材。
2.落实足球教学的课时。各中小学从2015年9月开始要把足球作为必修课,纳入学校体育与健康课程教学体系。全国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市足球项目推广学校应把足球作为特色课,开展系列化单元教学,每周1节课;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每学期在常态课教学中,开设8-10节课;高中阶段普通学校每学期应根据学生运动能力和技术水平开设不同种类的足球课程,开设6-8节课。
3.开展足球教学效果的评测。建立足球教学评价标准,加强对学生掌握足球知识和技术运用能力的检测,检验教学效果。
(五)完善足球竞赛制度
充分发挥足球竞赛的杠杆作用,建立市级小学、初中、高中校园足球联赛制度,创新校园足球竞赛的组织形式,规划设计全员参与的赛制。指导镇街、学校组织开展镇一级比赛和班级、年级之间的比赛活动,支持和鼓励学校开展学校间各种形式的足球比赛和交流活动,让更多的学生有机会参与到各项足球竞赛活动。
(六)丰富校园足球活动 
广泛开展校内、外足球活动。各中小学校要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开展班级、年级足球联赛,逐步形成班班有足球队、级级有赛事的校园足球格局。在此基础上组建各年级足球队,通过参加校际足球联赛及镇街、市级或省级的足球比赛,正确引导学生参与足球运动,巩固足球兴趣,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运动技术水平,塑造健全人格。校园足球特色学校和推广学校每周应有不少于3个以足球内容为主的大课间体育活动;在课外体育活动中,全校50%以上学生每周有不少于两段(各1小时)的课外足球活动时间。全国足球特色学校应开展以足球为“品”的“一校一品”特色建设。
(七)营造校园足球文化
营造良好的校园足球氛围。在校园中倡导“团结协作、积极向上、顽强拼搏、健康成长”的“校园足球文化”,并贯穿到日常教学中。以评选校园足球的足球小明星、优秀教练员、优秀工作者、优秀校长等活动为抓手(结合本校开展足球运动的实际情况,开展评选足球之星、盘带王、颠球王等活动),塑造阳光形象,努力营造一个学生喜爱、教师积极、领导重视、学校支持、社会参与的校园足球活动的良好氛围。
四、保障措施
(一)基本条件保障
学校校长是开展校园足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有1名分管副校长具体负责校园足球工作,配备能开展足球教学活动的专职体育教师,各中小学校要加大足球运动场地、设施建设和配备力度,基本满足开展足球教学和比赛的需要。
(二)加强督查、推进各项工作的实施
1.市教育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进行专项督导和评价,并邀请社会各界及家长委员参与,及时总结和交流工作经验,不断提升校园足球的质量。通过动态的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好优秀等级学校的示范引领作用,推动校园足球活动的蓬勃发展。
2.逐步完善各种激励机制。加大对足球进校园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的表彰力度;对开展足球项目推广学校、足球特色学校、足球传统项目学校和承担各级校园足球参赛任务的学校,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加大经费支持和奖励。
3.疏通足球后备人才持续成长通道。逐步建立和完善小学、初中、高中一条龙衔接的招生、训练和竞赛制度,充分调动广大学生、家长、学校共同推进足球进校园工作的积极性。高中校园足球特色校、传统校可根据运动队建设的需要,招收足球项目特长生,并纳入当年招生计划。
(三)完善投入机制,保障工作落实
1.加大财政投入和多渠道筹措经费。设置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专项经费,根据事权划分主要用于场地建设、教学科研、足球训练、足球竞赛、活动保险和购买服务等方面,以扶持校园足球活动的开展,提升校园足球安全保障水平,解除学生、家长和学校的后顾之忧。各级政府和学校要切实保证学校开展训练、参赛以及场地建设等方面经费的基本投入。大力倡导全社会支持校园足球事业的发展,鼓励企业、社会团体、足球爱好者,从财力、物力、人力等方面给予赞助和支持。
2.加大彩票公益金支持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的力度。每年从东莞市集中彩票公益金中安排专项资金,资助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发展,专项用于支持校园足球活动和人才培养。
五、重点推进工作
(一)2015年重点推进工作
1.制定和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推进计划(2015-2017年)》。
2.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市小学生、中学生足球比赛,组织参加省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3.评估认定一批校园足球推广学校。
4.举办校园足球专项教师培训班。
5.制定印发《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足球教学指南》。
6.启动东莞市小学足球地方教材编写工作,完成立项申请,报省初审并开展试验。
(二)2016年重点推进工作
1.推荐一批学校参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市小学生、中学生足球比赛,组织参加省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3.评估认定一批校园足球推广学校。
4.举办校园足球专项教师培训班。
5.修订东莞市小学足球地方教材并报省复审,复审通过后供全市使用。
(三)2017年重点推进工作
1.推荐一批学校参评全国青少年校园足球特色学校。
2.市教育局、体育局联合举办全市小学生、中学生足球比赛,组织参加省中小学生足球比赛。
3.评估认定一批校园足球推广学校。
4.举办校园足球专项教师培训班。
5.督导检查校园足球推进情况,力争完成预定目标,总结成绩,谋划新一轮校园足球推进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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