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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编制说明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21-11-30 14:55:55  来源: 东莞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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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任务来源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治国理政的重要战略位置,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领域,是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的重要举措。2018年7月,马兴瑞省长在东莞市调研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中指出,要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按照统筹规划、科学环保、标本兼治的要求,摸清固体废物底数,不断完善固体废物处置链条和相关技术路线,不断提升污染防治能力,为建设美丽广东和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2018年11月,《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通过省人大修订,进一步明确了“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专项规划”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一规划固体废物处置设施”的要求。2019年1月,国务院出台《“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要以新发展理念推进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绿色化,试行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和绿色发展水平。

  东莞市是珠三角中心城市之一、粤港澳大湾区重要节点城市、新一线城市之一。伴随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产量也持续快速增长,产生量在全省均排名靠前,而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能力严重不足,加剧了非法转移倾倒风险。为贯彻落实《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破解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的难题,规划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出路,全面优化完善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体系,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展《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

  二、编制过程

  (1)2019年4月:由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科牵头,组织编制单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成立规划编制组,制定了编制工作方案,正式启动《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及相关指引的编制工作。

  (2)2019年5-7月:规划编制组陆续收到东莞市生态环境局提供的工业固体废物相关资料,开展资料整理、现状分析、问题总结、形势预测等工作,初步形成规划思路。

  (3)2019年8月,收到《东莞市危险废物摸底核查报告》,对东莞市危险废物的产生、处理处置现状和未来情况进行梳理、分析与预测。

  (4)2019年9月,完成《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理处置指引》初稿。

  (5)2019年9-11月,规划编制组多次前往东莞市生态环境局、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汇报和讨论规划编制工作。

  (6)2019年11-12月,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状数据多次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摸底核查技术单位(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数据分析讨论。

  (7)2019年12月,收到《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成分分析调研报告》,迅速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现状和未来情况预测,完成《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初稿。

  (8)2019年12月-2020年1月,参加东莞市生态环境局规划与生态科组织的“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工作咨询交流会”、“有关规划编制工作交流对接会议”及“分片区召开生态环境领域有关规划编制工作调研座谈会”等会议,交流规划编制情况,收集各部门、各镇街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工作的难点和意见。

  (9)2020年2月,完成《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研究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和《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贮存、处理处置指引》。

  (10)2020年3月上旬,参加“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报告及部门专项规划大纲集中审查会”,根据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情况修改城镇污水处理污泥预测产生量;3月下旬,针对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需求开展电话调研,完成填埋需求量的修正,形成规划和研究报告修改版。

  (11)2020年3月30日-4月20日,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内部开展《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规划(2019-2035)》征求意见。

  (12)2020年4月27日-5月15日,征求东莞市各部门和各镇街、园区管委会意见。

  (13)2020年6月18日-7月17日,在“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14)2020年6月30日,针对《规划》召开专家讨论会,听取专家对《规划》和《编制说明》的意见。

  (15)2020年7月6日-7月15日,补充征求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实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玖龙纸业(东莞)有限公司3家涉及规划重点工程项目的企业意见。

  (16)2020年8月18日,东莞市生态环境局组织召开《规划》专家评审会,《规划》通过专家评审。

  (17)2020年9-10月,针对部分内容进行补充修改完善。

  (18)2020年11月,《规划》报送东莞市政府审定。

  (19)2021年1-3月,进一步完善了《规划》部分内容。

  (20)2021年4-5月,《规划》二次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

  三、规划期限说明

  为与《东莞市国土空间规划(2020-2035年)》充分对接,预测东莞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未来15年的设施用地需求,特将规划期限定为2019-2035年。

  四、我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基本情况

  我市2018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总量约为680.20万吨,涉及62个行业8万多家工业企业,主要废物类别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废塑料、废纸等。综合利用量570.44万吨,处置量102.81万吨,年底贮存量23.21万吨。全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1818.20万吨/年,其中利用能力1694.33万吨/年,减量化能力(城镇生活污水处理污泥)约51.10万吨/年,焚烧能力(造纸污泥及纸渣等)约72.77万吨/年,全市暂无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能力。

  我市2018年共62个行业10134家工业企业申报产生工业危险废物33.42万吨,综合利用17.46万吨,填埋处置15.70万吨,焚烧处置2.58万吨,物化处理0.96万吨,水泥窑协同处置0.52万吨,其他处置方式处置0.59万吨,年底贮存量4.17万吨。全市处于正常运营状态的单位共8家,其中只利用危险废物的企业6家,只焚烧危险废物的企业1家,只填埋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的企业1家。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规模为35.10万吨/年,其中处理处置方式中能力最大的类别为填埋,约占52.23%,其次为利用能力,约占44.95%,剩余能力为焚烧,占5.90%,无害化(焚烧+填埋)处置能力占55.05%。

  近年来,我市开展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摸查,制定了《东莞市固体废物分类管理实施方案》,大力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基本建立了工业固体废物管理体系。

  五、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产生量预测说明

  为增强《规划》预测数据的准确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未来产生情况主要以《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及成分分析调研报告》为基础进行预测,其中城镇污水处理污泥以《东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生态环境专责小组报告(2020-2035)》中城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规划为基础预测;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以《东莞市危险废物摸底核查报告》为基础预测。

  六、规划主要内容和效果分析

  (一)主要内容

  1.规划目标:通过全面落实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开展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持续提升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加快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回收体系建设和处置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工业固体废物管理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精细化、信息化水平,最终实现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切实保障东莞市生态环境安全。

  2.规划指标:针对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综合利用、安全处置和监管能力建设共提出5项规划指标,分别为: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工业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危险废物产生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和危险废物经营企业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3.主要任务:《规划》围绕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保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和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等五个方面提出了22项任务措施: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方面,包括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行工业绿色制造体系、推动产业结构优化调整4项任务。完善固体废物收贮运体系方面,包括强化分类收集和贮存管理、完善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建立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探索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和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运输监管5项任务。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方面,包括实行工业园区固体废物循环化改造、推广固体废物先进综合利用技术、拓展再生资源回收交易渠道和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4项任务。保障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方面,包括推进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鼓励企业自建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实施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整治提升行动3项任务。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方面,包括落实固体废物排放许可制度、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完善固体废物管理规范化体系、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和提升固体废物风险防范能力6项任务。为保障规划的落地实施,本规划从责任、资金、科技和公众参与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协调联动,落实责任分工,加大投入力度,落实资金保障,强化科技支撑,夯实监管基础和强化信息公开,鼓励公众参与4项保障措施。

  (二)规划效果分析

  预计用15年时间,以坚持责任明晰、问题导向、统筹协调和放管结合为原则,以实现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完成全市工业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

  七、主要任务说明

  (一)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能够从源头上有效管控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高起点谋划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方式和处置出路,减轻末端管控负担。根据《关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加强空间管制、总量管控和环境准入的指导意见(试行)》(环办环评〔2016〕14号)文件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应在综合考虑规划空间管制要求、环境质量现状和目标等因素的基础上,论证区域产业发展定位的环境合理性,提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和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发挥对规划编制、产业发展和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的指导作用。产生工业固体废物的企业,应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去向,对产生量达到一定量的企业,应设置准入门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根据《新固废法》规定,结合日常环境监管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大量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存在未落实贮存设施/场所,或贮存设施/场所建设不合规范等现象,因此将贮存设施/场所纳入环评报告中,从严审批和验收产生、贮存工业固体废物的项目。

  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东莞市2018年危险废物产生量500吨以上的企业共计80家,2018年底贮存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共计6家,其中5家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企业贮存的危险废物类别均为焚烧处置残渣,东莞市长绿固体废物资源环保处理有限公司贮存类别为有机树脂类废物。以上企业为重点督促企业。

  (二)提升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

  开展清洁生产是工业企业从源头减少固体废物产生量和提升固体废物资源利用水平的重要手段。依据《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的要求,企业应采取清洁生产等措施,从源头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东莞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年产生量1000吨以上的企业共计257家,合计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648.18万吨,约占总产生量的96.66%,鼓励以上工业固体废物排放企业积极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对降低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具有重要推动作用。同时,根据《新固废法》及《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法律规定,依法逐步将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企业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名单。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蓝天保卫战行动方案>的通知(东府办[2018]56号)》和《东莞市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要求,2018-2025年期间将对火电厂和自备电厂推行煤改气任务,大幅压减煤炭消费总量,促进工业源污染大幅减排,全面实施天然气分布式能源和太阳能光伏建设计划,加快推动清洁能源利用,经统计,火电厂和自备电厂煤改气任务完成后,将累计削减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296.32万吨。

  (三)完善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

  建立工业源危险废物收运系统是提升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一项重要措施。针对当前东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难、处置难的问题,依据《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行政许可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等文件,探索安全高效的工业园区危险废物收运模式,同时鼓励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在产业集群区域布局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设施,依法开展中小企业源危险废物等集中收集经营工作。

  (四)探索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促进废弃产品规范回收、提高资源循环利用率、实现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一项重要探索。依据《广东省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粤经信节能函〔2018〕169号)、《“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国办发〔2018〕128号)、《关于加快建立绿色生产和消费法规政策体系意见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379号)、《废铅蓄电池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试行)》等文件要求,以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产品、铅酸蓄电池、动力蓄电池、饮料纸基符合包装物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五)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

  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是优化危险废物处理处置体系、深化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有力举措。根据广东省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平台数据,东莞市具有较大资源化利用需求的危险废物类别为表面处理废物(HW17)、含铜废物(HW22)、废酸(HW34)、其他废物(HW49)、含镍废物(HW4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HW06)、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HW08)等,以上类别危险废物有较高利用价值,但仅22%的废物在市内利用,绝大部分转移至市外进行资源化利用,因此应以本市市场需求为导向,推进本市有价值危险废物设施建设,提高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减轻危险废物末端处置压力。

  依据《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等政策文件,在环境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开展废酸、废树脂粉、废盐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豁免管理试点。

  (六)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

  建立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制度是从源头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的内在要求。依据《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等政策文件,利用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结合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环境统计工作,分别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清单和拥有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的单位清单,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

  (七)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以前沿技术为指导,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对实现危险废物实时监控、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具有重要影响。针对当前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未全面落实、存在错报、漏报、瞒报的情况,以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数据为基准底数,督促产废单位全面落实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并建立健全企业网上报告数据质量抽查核查工作机制,提升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水平。

  针对危险废物运输电子运单于转移电子联单未纳入平台管理的情况,依托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将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运输单位和经营单位全面纳入平台,对接运输电子运单和转移电子联单,实现转移运输轨迹实时在线监控。

  结合当前正在运营使用的广东省固体废物环境监管信息平台和再生资源回收交易平台,建立平台的信息交换机制,逐步提升固废管理的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八)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

  加大环境监管执法力度是扭转当前固体废物违法案件频发现状的客观需要。针对当前工业固体废物违法转移、倾倒案件频发,疲于管理的现状,结合《关于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防范能力的指导意见》(环固体〔2019〕92号)等政策文件的要求,建立部门联防联控联制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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