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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个试点地区实施方案要点公布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08-16 02:34:00  来源: 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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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13号),20165月,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决定在济南市、南昌市、唐山市、漳州市、东莞市、防城港市,以及浦东新区、两江新区、西咸新区、大连金普新区、武汉城市圈、苏州工业园区等12个城市和区域(以下简称试点地区)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

近期,各试点地区按照试点试验工作的总体要求,立足自身实际,制定并报备试点试验实施方案。现将报备方案的要点予以公布,以便各地相互学习、相互借鉴、相互促进,为共同推动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积累经验、创造条件、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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