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房管所、经济发展局、财政分局、市场监管分局,市税务局各基层税务部门:
为进一步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8部门关于推动阶段性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工作的通知》(粤建房〔2022〕152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部门联动。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减免房屋租金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应免尽免、应免快免”的工作原则,加快推动房屋租金减免、税收、贷款等优惠政策落实落地,按照既定的房屋租金减免工作机制,各司其职,加强协调配合,推动政策红利尽早惠及市场主体。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出台或完善实施细则,支持拿出更多务实管用举措推动减免市场主体房屋租金。将对房屋业主减免房屋租金的税收优惠工作落到实处,其中税源登记是纳税人享受减租减免政策的必要条件,各相关单位应协助各基层税务部门做好办理税源登记和减免核准工作。建立健全房租减免信息共享机制和房租减免问题来信来访处理机制,为相关配套政策实施和统计工作创造条件,建立投诉电话快速解决机制,依法依规妥善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按照工作职责及时跟进有关政策落实情况。
二、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报刊、手机短信、公告栏、入户宣传等途径,切实做好国家和省市有关租金减免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向社会公布房租减免政策、办理流程、申请材料、办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内容,进一步加强减免租金政策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正面典型的导向作用,营造良好舆论环境,鼓励非国有房屋减免租金,扎实推动有关房租减免政策落地生效。
三、加强数据统计,定期汇总报送。各镇街(园区)相关部门要按照市级对应部门要求做好数据统计报送工作。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人民银行东莞中心支行、市国资委、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东莞分局等部门将联合监督指导,对工作落实不力、进展缓慢、市场主体反映问题较多的镇街(园区)予以通报,提出整改要求,切实推动政策落地落细。市级相关部门要及时将本部门负责统计的数据提交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详见附件2)。其中,市国资委每周五下班前报送本周国有房屋租金减免情况,国家税务总局东莞市税务局、人民银行东莞市中心支行等部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前分别报送本月减租减免、贷款支持等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