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书面向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联系地址:东莞市樟木头镇银河北路12号建设大厦8楼房管组 联系电话:87700838
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规划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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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对申请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任何组织或个人对公示的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从 2020年9月18日起至2020年9月28日)书面向东莞市樟木头镇住房规划建设局提出,反映人需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否则作异议无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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