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43号),涉及我镇1家餐饮单位。现将复用餐具消毒不合格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兴达印刷有限公司食堂自行消毒的“铁碟子”“碟子”
(一)东莞市兴达印刷有限公司食堂自行消毒的“铁碟子”“碟子”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兴达印刷有限公司食堂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东莞市兴达印刷有限公司食堂处于正常营业状态,无同批次未消毒餐具。
(三)我局依法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该案件现已调查完毕,依法处罚情况:东莞市兴达印刷有限公司未按照要求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予以处罚。结合本案事实,本局作出以下行政处罚:警告。
该公司自查分析抽检不合格原因是被抽检餐具长期未使用,且厨房工作人员没有及时清洗和消毒,导致致病菌残留。针对上述问题,该公司采取以下整改措施:一、餐用具使用后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二、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按照《推荐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严格执行“一洗、二过、三消毒、四保管”的程序。三、餐用具用热力方法进行消毒。四、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五、消毒后的餐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贮存在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内,具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定期清洗保洁设施,并保持洁净。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樟木头分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