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序号 | 处罚种类 | 是否为大案 | 被处罚对象 | 行业领域 | 案由 | 文书文号 | 违反的法律条款 | 违法事实 | 处罚依据 | 处罚决定 | 罚款金额 | 处罚决定日期 | 是否已完成整改 |
| 1 | 一般程序 | 否 | 东莞市奥本特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行政许可类违法 | (东樟)应急罚〔2025〕危化-20号 |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危险化学品(无铅助焊剂ABT803) | 违反了《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 | 依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序号80裁量阶次A的幅度 | 决定给予责令停止生产危险化学品(无铅助焊剂ABT803),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仟壹佰肆拾元整(¥3,140.00),并处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的罚款,共计人民币壹拾万零叁仟壹佰肆拾元整(¥103,140.00)的行政处罚。 | 10.314 | 2025.12.8 | 已完成整改 |
| 2 | 一般程序 | 否 | 卢如时 | 危险化学品 | 其他类违法行为 | (东樟)应急罚〔2025〕危化-21号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 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51项裁量阶次A的幅度 | 决定给予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 | 5 | 2025.12.11 | 已完成整改 |
| 3 | 一般程序 | 否 | 东莞市菲墨特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危险化学品 | 其他类违法行为 | (东樟)应急罚〔2025〕执法-43号 | 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 | 未将危险化学品(G-105固化剂)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二条的规定,参照《应急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151项裁量阶次A的幅度 | 决定给予人民币50300元(伍万零叁佰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 5.03 | 2025/12/24 | 已完成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