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起,我市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最低首付款比例首套不低于20%,最高贷款额度首套和二套分别从90万、50万调整为100万、60万。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优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指出,最低首付款比例本地贷款首套不低于20%、二套不低于30%,异地贷款首套和二套均不低于30%;月还款额占家庭收入的比例上限为55%;养育二孩及以上多子女的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单笔贷款在计算可贷额度基础上上浮20%;最高贷款额度首套为100万元、二套为60万元。通知有效期至2025年2月28日。
近年来东莞住房价格稳中有升。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贷款需求,尤其是突出对首套首贷的支持,坚持“房住不炒”定位,因城施策,对此优化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大力支持缴存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和合理支持购买二套自住住房贷款需求,支持落实国家生育政策,从而更好体现住房公积金的惠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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