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关于印发《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我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力,培育一批优质企业,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文件精神,我镇制定了《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现对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出台的必要性
2021年东莞市一号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 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准确把握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新的经济增长极和动力源,以激发激活产业、企业、科技、投资、市场和平台新动能为主题主线,通过人才、数字、品牌的持续赋能,不断优化新动能发展环境,全力打造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现代化产业新体系,推动“湾区都市、品质东莞”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我镇于2016年实施百家亿元企业培育工作,经过五年的培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大部分企业达到了既定的培育目标,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和完善旧《方案》,结合我镇的实际与企业发展所需,我镇制定了《樟木头镇百家亿元企业培育行动方案》。
二、《方案》的主要内容
《方案》主要有二个部分:行动目标和培育措施。
(一)行动目标:到2025年,一是全镇产值亿元以上企业达100家;二是全镇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20家,规上工业企业建设研发机构比例达50%以上;三是全镇拥有上市企业5家;四是拥有省级及以上名牌名标的企业达20家;五是纳入各级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累计达20家。
(二)培育措施:对“百家亿企”分培育期和达标期两阶段给予以下措施的扶持。培育期有“四强化、四支持”8项措施进行扶持;达标期扶持对达到预期培育目标的企业进行资金奖励。本方案资金奖励每年根据企业达标情况给予相应的奖励,资金申报材料详见当年的申报指南。
申报条件及申报流程
申报条件: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方向,注册地点在我镇,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及不良信用记录,具备成长速度快、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等特征,且进入高成长期的100家工业企业。申报材料详见当年的申报指南。
申报流程:
四、明确相关申报法律责任
本方案规定明确了申请人需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补贴资金的,经查实后,取消申请资格,并追缴已拨付的财政补贴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