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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城首个文化建设扶持政策出炉
中国东莞政府门户网站      2016-03-04 06:30:47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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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5日,南城街道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集中解读正式出炉的《南城街道文化扶持和奖励专项资金使用暂行办法》(以下称《办法》),南方日报、羊城晚报、东莞日报等13家媒体参加了此次新闻发布会。据了解,《办法》是南城首个关于扶持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其中明确规定,南城每年拿出3000万元作为文化扶持和奖励专项资金(扶持和奖励公共文化服务平台体系资金1500万元,扶持和奖励文化产业发展资金1200万元,扶持和奖励文学艺术精品资金300万元),以此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力争把南城建设成为东莞市新的文化中心。《办法》的具体内容是:

一是扶持和奖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对社区、学校等建设标准图书馆共享工程服务、公共电子阅览室、综合文化活动室、文体广场、文化活动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及设备建设进行扶持,扶持金额为不高于总费用的50%(扶持总金额包括市级补贴部分,土建工程类、装修类等不予补贴);对文化考评社区进行奖励,被市评为标兵社区的给予8万元奖励,被市评为先进社区的给予6万元奖励。

二是扶持和奖励文化产业繁荣发展。《办法》规定,已在南城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和经营的,经市级以上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含市级)批准设立的文化产业园区,均有资格申报专项资金扶持。凡是符合东莞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和发展前景,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能够产生显著示范效应和经济、社会效益的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可获得100万元以上、80万元-100万元、50万元-80万元、50万元以下四个等次的一次性补贴;对入驻园区企业主要进行租金补贴,从文化经营公司(经营户)与园区(基地)签订的合同交租之日起,专项资金补贴不高于文化经营公司(经营户)实际缴交给园区(基地)租金的50%,补贴时间不超过三年。

三是扶持和奖励文学艺术精品创作。为了鼓励南城文艺工作者多出精品,《办法》规定,对南城优秀文学艺术作品、先进文艺工作者和文化工作先进单位进行奖励,对重点文化活动、重点文化创作项目进行扶持。重点文化活动、重点文化创作项目主要指重点剧(节)目排演,重点文艺创作、艺术研究和文艺展演、文艺竞赛、出版重要文艺作品集等。适用于南城文学、美术、书法、摄影、戏曲、音乐、舞蹈、收藏等文艺协会、相关单位(或个人)的文艺创作和文化活动;优秀文学艺术作品主要指代表南城参赛、参评、演出获得市级以上具有权威性、专业性(指宣传线、文化线、文联线)奖励的文艺作品。其他参加非专业性文艺竞赛、演出获奖的文艺作品,不在奖励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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