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4年2113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4年第30号)、(2024年第31号),涉及我市2家经营企业。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中堂自成蔬菜档销售的“四季豆”
(一)东莞市中堂自成蔬菜档于2024年4月9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生鲜区配送档13附2号)的“四季豆”(购进日期:2024年4月9日),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检验报告》(No:2404008187),甲胺磷、乙酰甲胺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自成蔬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四季豆”。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四季豆”4KG,3KG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1KG对外销售完毕。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自成蔬菜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自成蔬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二、东莞市中堂小谭蔬菜档销售的“长豆角”
(一)东莞市中堂小谭蔬菜档于2024年4月10日被抽检(抽样地点为东莞市中堂镇江南农副产品综合批发市场挑货区22档)的“长豆角”(购进日期:2024年4月10日),经深圳市通量检测科技有限公司《检验报告》(NO: 2404008071),灭蝇胺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我局执法人员对东莞市中堂小谭蔬菜档进行了现场检查,并向其送达了不合格检验报告等文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上述批次“长豆角”。经调查,该店共购进了上述“长豆角”1件,共12.5KG,3.1KG用于食品安全抽样检验,6.9KG对外销售完毕,剩余2.5KG正常损耗。
(三)执法人员依法责令东莞市中堂小谭蔬菜档停止销售不合格食品,并责令其按照《食品召回管理办法》规定进行召回。该店已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召回公告,目前无召回产品。
(四)我局已依法对东莞市中堂小谭蔬菜档进行立案,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0日